科恩忽然笑了,笑容里满是狠戾与疲惫。
“你不说,我也知道。你们那个皇帝,给郑芝龙画了一张大饼。台湾特许经营,五年专营权,世袭海军提督……好大的饼。”他顿了顿,“可你有没有想过,五年后呢?皇帝说续约就续约?万一哪天换个皇帝,万一朝中那些禁海派占了上风,郑芝龙的饼还能不能吃到嘴里?”
年轻使者的睫毛微微一颤。
科恩捕捉到这个细微的变化,身体前倾:“你回去告诉郑芝龙——荷兰东印度公司,愿意承认这份合约。大员港,我们租;大明龙旗,我们悬;关税地租,我们缴。但有一条,合约里必须加上‘最惠国待遇’条款。”
他从案下抽出一张纸,上面是范·迪门(参赞)连夜起草的补充条款草案: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台之贸易地位、关税税率、司法管辖等权利,不得低于此后任何与大明签订商约之他国。”
科恩将草案推到使者面前:“告诉他,若肯加这一条,这约我们认。若不肯加——”
他没有说完,但话里的威胁已足够清晰。
年轻使者低头,借着昏暗烛光读完这一行荷兰文、中文并书的补充条款。
他没有立刻回答。
良久,他抬起头,望着科恩:
“大人,郑将军遣某来时,还有一句话。”
科恩眯眼:“说。”
“将军说:科恩总督若认输,就不会只提‘最惠国’。”使者一字一顿,“他还会要您开出他拒绝不了的条件,以此向公司交代——他不是输给明军,是谈成了一笔好生意。”
科恩的瞳孔骤然收缩。
那年轻黝黑的水手——此刻他眼中的平静终于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锋利的、沉甸甸的东西。那不是使者,那是郑芝龙的刀,被郑芝龙亲手打磨过,出鞘无声,见血封喉。
“所以,”使者静静看着他,“大人,您的价码,可以开了。”
十一月初廿五,巴达维亚外港。
同一片码头,同一片海风。十二天前,科恩在此送别周晏;十二天后,他送别的是一份附加条款的草稿,和那位从头到尾没有报过姓名的年轻使者。
《大员租借暂行约》之补充条款:
一、大明允诺,此后与任何国家签订商约,所给予之关税、口岸、司法、通商等权利,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台自动享有同等之最惠待遇。
二、荷兰东印度公司承诺,遵守大明对台主权及相关律法,不干涉台湾内政,不庇护大明海商之通缉人犯。
三、本补充条款与主约具同等效力,自签署日起生效,期限同主约。
四、(新增,科恩亲笔添加)荷兰东印度公司保留向大明“台湾特许经营区”派驻商务代表之权利,代表享有外交豁免及与地方官员直接沟通之权。
五、(新增,郑芝龙使者口述,范·迪门代笔)大明保留在热兰遮城设立“海关监督署”之权利,署长由福建市舶司委派,荷兰公司须予办公场所及通行便利。
科恩盯着第五款,沉默良久。
海关监督署。这意味着明国的税务官将长期驻在热兰遮城,每天看着荷兰商船的货物进出、账目往来。这不是租借,是把手伸进他的钱箱里。
他提笔,想把这一条划掉。笔尖悬在纸面上方,却怎么也落不下去。
因为不划,他还能向公司交差——他保住了“最惠国”,保住了商务代表权,甚至可以吹嘘这是荷兰在远东外交上的重大突破。划掉这一条,郑芝龙还会不会认这份约?会不会干脆撕毁主约,把荷兰彻底赶出台湾?
他想起澎湖外海那场伏击,想起“奥兰治号”侧舷那个三米见方的窟窿,想起那个年轻使者平静如水的眼睛。
他放下笔。
“就这样吧。”
范·迪门(参赞)小心翼翼:“总督阁下,不加修改?”
科恩没有回答。他走到窗边,望着暮色中渐沉的夕阳。巴达维亚的海港永远风平浪静,但他知道,从此往北,台湾海峡的水域,再不是荷兰人可以任意驰骋的猎场。
“……就这样。”
十一月初廿八,巴达维亚至福建的快船扬帆北上。船舱里,封着火漆的合约副本与科恩的亲笔信并排放置。
郑芝龙收到这份补充条款时,正在澎湖港内检视新到的一批长炮。他读完科恩的亲笔信,没有表情,只随手递给郑芝虎:“存档。”
郑芝虎看完,咋舌:“大哥,这科恩还真签了?海关监督署!咱们的人以后能常驻热兰遮城了!”
郑芝龙没有接话。他转身,继续检视那门炮管泛着青光的新式长炮,手指抚过冰凉的炮身。
“传令。”他忽然说,“大员港海关监督署的第一任署长,让陈莽去。告诉他,去了不是当老爷的,是去学荷兰人怎么管港口、怎么查账、怎么跟夷人打交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