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塔修斯条约取代了两国之间的所有之前的条约。
卢塔修斯(Lutatius)向吉斯科(Gisco)提出的初步条件包括:
- 迦太基必须撤离所有在西西里岛上的驻军。
- 迦太基不得对叙拉古(Syracuse)及其盟友宣战。
- 迦太基需在20年内向罗马支付2,200个欧博亚银塔伦特(Euboean silver talents),总重56吨,作为战争赔偿。
迦太基军队必须立即交出武器,并归还所有逃兵。
哈米尔卡·巴尔卡拒绝了交出罗马逃兵和解除迦太基士兵武装的要求,尽管卢塔修斯威胁要让迦太基军队屈服于奴役之下。
卢塔修斯没有进一步施压,迦太基士兵后来被允许带着荣誉离开西西里,并且没有任何屈服的象征——这是罗马给予被打败敌人的罕见礼遇。
罗马逃兵可能在稍后时间被交出。
卢塔修斯没有权力批准与哈米尔卡达成的协议,因此他将这些条款提交给罗马的公民大会(Comitia Centuriata)。
罗马拒绝了这些条款,并任命十名专员,由卢塔修斯的兄弟、曾任公爵的昆提乌斯·卢塔修斯·切尔科(Quantius Lutatius Cerco)领导,重新审查条件。
他们添加了一些条件,并修改了卢塔修斯提出的一些条款:
- 迦太基将撤离意大利与西西里之间的所有岛屿——可能包括艾加特斯群岛(Aegates Islands)和艾奥利亚群岛(Aeolian Islands)。这意味着罗马承认迦太基对马耳他(Malta)、潘特勒里亚(Pantelleria)、撒丁岛(Sardinia)和科西嘉(Corsica)的控制。
- 迦太基需以10年分期支付2,200个银塔伦特,并立即支付1,000个,总共3,200个塔伦特作为战争赔偿。
- 迦太基将赎回所有迦太基囚犯,而所有罗马囚犯将无需支付赎金而获释。
- 迦太基的战舰禁止在意大利沿岸或其盟友的沿岸航行。
- 双方不得对对方的盟友宣战,或通过直接结盟或干涉其内政来改变其忠诚关系。双方不得在对方的领土上招募士兵、征税或建造公共建筑。
最后一项条件在波利比乌斯(Polybius)的记载中替代了有关不对叙拉古宣战的条款。
哈米尔卡·巴尔卡可能在初步条件后确保了最后一条款,因为最初对迦太基更有利的条件被罗马修改为更严厉的条款。
哈米尔卡·巴尔卡在莉莉巴乌姆(Lilybaeum)召集了来自德雷帕纳(Drepana)和艾尔克斯(Eryx)的迦太基士兵,交出了指挥权,返回迦太基,退隐到私人生活中,留下吉斯科和迦太基政府来支付他的士兵。
无论这一行为背后的动机是什么,留在西西里的雇佣军对此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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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军队现在给迦太基带来了一个特别的问题。
如果哈米尔卡·巴尔卡遭遇了决定性的失败,伤亡和俘虏将减少他们的兵力,迦太基将有借口不支付任何费用。
但现在这支20,000人的军队必须得到全额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