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我心悦你。”他的嗓音沙哑低沉,近乎乞求,“答应嫁给我,好不好?”
容谌活了二十多年,从未这样渴求过一样东西。
他的父母早逝,又无兄弟姐妹。他是百年世家容家唯一的嫡系血脉。为保住家族荣光,他十六岁就进了锦衣卫。
他为了登上高位,获得滔天富贵、煊赫权势,得到皇帝的信任和倚仗,与别人勾心斗角,变得越来越心狠手辣,冷酷无情。
他当上锦衣卫指挥使以后,在罪恶的渊薮里沉沦,双手沾满鲜血,还有那么多条枉死的人命。
在那个暗无天日,宛如人间炼狱的地方,他如行尸走肉般,麻木地活着,心性逐渐扭曲,彻底沦为了皇帝手中一把锋利无比血淋淋的刀。
他二十余年的人生,就像一口枯井,毫无生机,阗黑死寂 ,连一丝光都透不进来。
直到有一天,柒月闯进那个冰冷幽深的山洞,找到了重伤濒死的他。
她不但拯救了他奄奄一息的肉体,更救赎了他支离破碎的灵魂。
她像一轮天上的皓月,驱散了他周围的阴霾黑暗,那么明亮,那么纯净,那么鲜活……
久居黑暗的人,比任何人都渴望光明,迫不及待想去拥抱。
他想将皎皎明月揽入怀中,据为己有,不让任何人染指!
柒月用纤细的手指,抚摸他轮廓分明的俊脸,若有所思:“你不叫我凌瑶月,而是叫我七月,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七月这两个字,总给我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他握住她的手,紧贴在自己脸上,轻喃地唤她的名字:“七月……”
这名字,仿佛一粒朱砂痣,烙在他的胸口,辗转反侧,铭心刻骨。
柒月沉默片刻,突然道:“好,我答应你!”
容谌蓦然抬头,惊讶地望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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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听错,我答应嫁给你了,傻瓜!”
灯光下,她扬起一抹笑意,红唇娇艳如初绽的花瓣。
他用尽了仅存的理智,才没有吻上去。
春日第一抹晨光刺破黑暗,绽放出万道光华,新的一天到来了。
一辆奢华的马车,从宽敞平整的青砖路上碾过,往皇宫缓缓驶去。车盖四角的铜铃,叮当作响,宛如仙乐。
马车停在宫门口,车夫恭敬地低声道:“王爷,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