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街公寓的阳台上,王旭坐着沙发,摇晃着手上的朗姆酒。
在他面前,有一副超清画面,显示着卡门的身影。
“安德斯在贫民窟中颇有势力,不但掌握着贫民窟三分之二的底盘,而且还跟贫民窟的警长称兄道弟,卡门一个人去救人,怎么看都是肉包子打狗啊!”
王旭喝着红酒,有些奇怪的看着眼前画面。
在他看来,卡门去救人是必死之局,他实在想不出卡门一个人,怎么从安德斯的赌场里,当着十几名小弟的面将人救走。
实际上,卡门自己也想不到,他去救人全凭着心中的一口气,走在半路上,气泄了,同样进退两难。
安德斯是谁,那是贫民窟的老大,只要你想在贫民窟中讨生活,就要在他那交卫生费,不然你就混不下去。
想到安德斯的强大,狠辣,卡门就觉得肩膀上的伤口隐隐作痛。
那是个二话不说就敢开枪的暴徒,丧心病狂的,自己只有一把铁片磨成的匕首,怎么跟他斗啊。
卡门怀揣着匕首,低着头,走的很慢。
他想过转身离去,不管巴克与汤姆死活的想法,但是他又放弃了。
卡门知道自己不是好人,打架,偷盗,勒索,抢劫,无恶不作。
可他不是白眼狼,巴克与汤姆二人,是跟他从小在贫民窟长大的朋友,要是没有他们两个的帮助,自己的日子一定会难熬很多。
现在卡门还记得,那是个下雪的冬天,很冷。
他带着妹妹出门乞讨,希望有好心人能给他一点面包屑,他们实在是太饿了。
那是哪年,卡门有些记不清了,在贫民窟长大的孩子,从来不关心今夕是何年,因为他们习惯将每一天,都当做最后一天来渡过。
卡门只记得,那一天,巴克跟汤姆再勒索一个小孩的蛋糕。
那是块奶油蛋糕,蛋糕上面铺着厚厚一层奶油,奶油上还点缀着一颗樱桃。
“你是谁,我们没见过你。”
“我叫卡门,住在你们隔壁那条街。”
“想不想跟我们混,我们正在招兵买马,准备大干一场。”
“我想你们跟我混,让我来做老大。”
“凭什么?”
“凭我足够聪明,跟着我混,我会让你们拥有很多蛋糕。”
“真的?”
“当然,如果你们同意,我们就用这块蛋糕,当做我们结盟的见证。”
“怎么见证?”
“分着吃掉怎么样?”
“真是个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