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借法,不搬荒城

安宁县的现场回报一共十二页。

陈世安没有写“荒城之法可行”。

他写得更难看。

第一处落脚点原计划设在县城北仓外,实际一到才发现北仓旁边就是牲畜市,粪水顺沟往低处流,正好经过准备给迁民取水的小井。若照县里原方案,三百多人第一日便会在牲畜、污水和饮水之间挤成一团。

第二处计划设在南桥镇,图上有大井一口,现场却发现井水虽然足,井台太窄,现有镇民早晚取水已经排队。再塞两百人,不增加取水口便会堵。

第三处反而最合适。

西柳仓原来只是秋收时临时存粮的小仓场,附近有两处浅井、一条能走车的旧路,还有一片废弃晒场。缺点是离县城远,医棚和粮铺都要临时调过去。

户部书吏按顾长安在京里提出的三张表重新登记。

九百一十二人被拆成四类。

第一类,一百九十六人明确表示,只要石坳乡井修好便回去。

第二类,二百八十四人原村仍有田,但短期缺水,需要一到两月过渡。

第三类,三百零七人原村土地已经连续两年几乎绝收,倾向长期迁居或投亲。

第四类,一百二十五人有病弱、老人、幼童或家庭去向不明,需要先安置再判断。

这个分类一出来,安宁县原先“县城接三百,剩下的人往两个镇塞”的办法直接作废。

陈世安在回报里写道:“若先按容量塞人,则去向随水点走;若先问是否返乡,则可减少长期安置人数。”

梁帝看到这句,转头问顾长安:“这句话像不像你的?”

顾长安答道:“不像。臣写得没这么拗口。”

陈世安若人在殿上,大概能当场再多一封弹劾。

户部尚书却忍不住笑了一下。

真正的第一步不是建新营地,而是修井。

工部两个水工下到石坳乡塌井检查。井壁不是整体垮掉,只是上半段土层松动,把原来一侧进水口堵住。若重新挖一口井,至少要十几日,还不一定找到同一水脉;修旧井只需先清塌土、支木框、重新砌井壁,再做一圈排水。

县里原本已经准备征一百名迁民挖新井。

现场小组叫停了。

不是因为荒城有什么神奇办法,而是因为一口能修的旧井,没必要先让一百个人去挖另一个未知的坑。

陈世安特意把这件事写进回报:“不得因‘已准备开工’而继续错误工程。”

顾长安看到这句时,反而多看了一遍。

这个御史学得很快。

石坳乡出五十名劳力,县里出木料和井匠,工部水工负责判断井壁和进水层。工程没有交给迁民“以工代赈”就算完,而是明确谁原本受益、谁提供公共材料、谁承担技术判断。因为这一百九十六名准备返乡的人,本来就是最直接受益者。

第一日清出塌土后,井底水位开始回升。

第二日重新砌过半圈井壁。

第三日,井口第一次按新的取水槽出水。

水量还没有恢复到旧年的最高水平,但足够支撑石坳乡目前留守与第一批返乡人口的基本饮水。工部没有因此写“井已恢复”,只写“可恢复一百二十人返乡,七日后复测”。

一百九十六人没有一次全回。

先回八十七人。

剩余人继续等七日复测。

这是安宁县第一次没有为了好看的数字,把“井重新出水”直接等同于“全村问题解决”。

与此同时,西柳仓开始接人。

不是建完整的长期安置区。

陈世安直接照回报写道:“只设二十日临时接待,不发长期户,不先分地。”

这一次他没有抄荒城的三十日。

因为安宁县大多数人的返乡、投亲和迁居方向会在二十日内出现明显结果,而且县衙距离各原村更近,身份核验不需要荒城那么久。制度第一次被改短,而不是因为“荒城写三十日”便机械照搬。

顾长安看到这里,终于在回报边上写了一个字。

“可。”

不是批示。

只是他自己的阅记。

西柳仓也没有复制荒城北门的所有牌。

现场只用四种。

人牌:姓名、家庭、原村、当前去向。

水牌:哪一口井、哪个时辰、谁负责。

医牌:普通、观察、急症。

工牌:临时公共工、县内雇工、暂不宜劳动。

债务只记“有、无、争议”三个状态,暂时不在安置点现场开完整债务审理。田契也只登记是否仍有原村土地,不当场判断权属。因为这两件事一旦现场开审,二十日接待点很快就会变成第二个县衙。

这正是顾长安最担心“借荒城办法”会出现的问题。

人们最容易复制完整表格。

却最容易忘记,荒城那些表格都是因为真实问题一件件长出来的。

第四日,西柳仓就暴露出第一个错误。

县里为了避免饮水和杂用水混在一起,学荒城做了两种桶牌。可登记人图省事,只用红、白两种颜色,不刻形状。夜里光线差,一名老人拿错桶,把洗衣井的水提去公共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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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因此生病,锅也还没下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