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四百一十二人,不能一起进城

污水倒入下风口的浅沟。

每日覆土。

临时厕所设在水点更低处。

呕吐、腹泻与伤口清洗产生的污物单独处理。

流民中有人不满。

“我们还没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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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水也要分开?”

沈青禾答道:“不是少给。”

“是你们的水桶不与别人混。”

“每日每人多少,写在板上。”

观察区饮水按人数配送。

发热和腹泻者可以申请增加。

不是让人渴着。

也不是谁先抢到桶便多喝。

与此同时,二百七十四名无明显症状者也不能立即全部入城。

荒城没有四百人的空房。

北门内道路、粮铺与水点也承受不了突然增加的人群。

顾长安宣布分批进入登记区。

每次五十人。

登记完成后,先进入北门临时安置场。

不直接散入城内。

七十三辆车则按原家庭编号停在城外。

车上物品先由主人自己看守。

不能因为登记,便把所有破锅、被褥和粮袋混在一起。

城门内有人喊道:“为什么给他们搭棚?”

“我们去年来时,可没人管。”

顾长安看向说话的人。

那是南街一名老居民。

“去年你们没有棚。”

“所以今日后来的人也不该有?”

老居民没有回答。

顾长安继续说道:“荒城吃过的苦,应该变成以后少走一次弯路。”

“不是变成要求所有人再吃一遍。”

这句话没有让所有人高兴。

粮、水、木料和人力都是真实成本。

北门观察区、临时安置场和登记工作使用什么账,也必须写清。

徐墨很快开出三本临时账。

流民入城应急账。

医棚观察账。

北门安置工账。

前两日基础饮水、粥和遮蔽由荒城应急账承担。

第三日起,能够劳动的人进入安置工组。

清沟、搭棚、运水和做饭都计工。

老人、病人、孕妇和十二岁以下孩子不强制出工。

他们的基础口粮由应急账继续承担。

不能第一天给粥。

第三天便说不干活就没饭。

也不能让有劳动能力的人无限待在安置场,只等城里继续供养。

第一批五十人进入登记棚后,新的混乱出现。

不少人没有名字证明。

也没有完整家庭关系。

同一辆车上,三户人家一路互相照看。

孩子叫另一户老人祖父。

真正血缘却不清楚。

登记人问一个七岁女孩:“你父亲是谁?”

女孩指了两个男人。

一个是亲生父亲。

另一个在路上背了她三日。

若只按一句回答登记。

很容易把同行关系写成家庭关系。

顾长安让登记分成三栏。

原家庭。

同行照护关系。

当前共同生活意愿。

原家庭能够确认的,正常记录。

无法确认的,不强行编成血亲。

同行照护可以记录谁在路上照顾谁。

进入安置场后,也允许他们继续住在相邻棚位。

但粮、户号与后续承种不能仅凭同行一家自动合并。

同行可以互助。

不能因为路上一起坐过一辆车,便把未来所有权利和债务绑成一户。

登记还要记录原籍、旧债、技能和是否愿意回原村。

领头老人说,三个村的井塌、地被债主收走。

多数人不想回。

可问到每一户时,并非所有人都一样。

有二十九户只想暂住到旧井修好。

有十七户还有亲属留在原村。

也有十二户明确表示,即使能回,也不愿再回到原债主手里。

顾长安没有把四百一十二人统一写成投奔荒城。

每户选择暂住、长期申请或待定。

待定者七日后再复核。

不能在饥饿、发热和刚走完六日路的第一天,逼他们决定一生住在哪里。

第一夜的粥也没有直接按人头一次发完。

安置场里有家庭。

也有独身者。

还有同行路上临时合在一起的人。

若只让每辆车派一个人来领,掌勺人根本不知道一锅粥最终进了谁的碗。

公共灶因此按棚号发粥筹。

每一名登记人员一枚。

孩子、病人和老人使用不同形状的筹。

不是为了让他们吃不同的粥。

是让掌勺人知道哪些人没有亲自来排队,需要把粥送进照护棚。

发粥以后,空筹当天收回。

不能留到第二日重复使用。

有人把两枚孩子筹藏在袖里,想多领一份。

记录人查到后,只追回多领的粥筹。

没有扣掉他本人的晚饭。

那人低声说道:“我们在路上,慢一步便没有吃的。”

徐墨让人把这句话也记进安置记录。

流民刚到荒城,不会因为看见一块公示板便立刻相信下一锅粥一定会来。

所以第二日的供应量、发放时辰和剩余粮数必须在前一晚写出来。

让人不必靠抢,才能确定自己不会被漏掉。

公共灶剩下的粥也不能由管事自行处理。

先补给观察棚、守夜人和晚到的登记组。

仍有剩余,再进入次日灶粮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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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一锅救急粥最后变成谁守着灶,谁便能多带回家,也不能让任何一户悄悄被遗漏。

第一日下午,观察区发现第一例真正危险的病情。

一名九岁男孩高热不退。

身上出现细小红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