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这样好、这样好的人,我如何能不喜欢他呢?
我的心,早已跟随他不知去哪儿了,就放纵这一次吧齐媛,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人生苦短,若能够这样纯粹的爱一个人,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
时至深秋,树叶枯黄,已渐渐昼短夜长,从前觉得漫长的时光,也都在期待快乐中一晃而过。
这日下午收到的,是行简送来的绢书,是阿稷写给我的一首小诗。
绢书上是他行云流水的字,他说,雁鸟失其群,终日常依依。
大雁,是忠贞的鸟儿,我的心升起一层绵绵密密的喜悦,看着那一行小字,我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他绯红的耳朵和脸颊,不由得轻笑了出来。
“姑娘,行简大人送的绢书上写了什么啊,竟惹得姑娘痴痴傻笑。”云月一边做着手上的活,一边调笑着我,她说完,连一旁的青禾素萝也笑了。
行简日日都送东西,这三个丫头都已见怪不怪,但只有云月知道,行简的主子,是当朝的大王。
只顾着心中高兴,忘了她们都在这里,我一下也心虚地被臊红了脸:“没什么,只是一个有趣的故事而已。”
“什么故事?姑娘可否讲给奴婢们听听?”青禾是个实诚的,真相信了我的话,但我随口胡诌,此时让我讲故事,我如何讲得出来,只好又一本正经地看起书来。
“你这丫头,竟然还想让姑娘讲故事,是否还想让姑娘为你吟诗两首啊?”云月看出我的窘迫,伸出手戳了戳青禾的脑袋,笑着解围道。
“不敢不敢,这如何使得,是奴婢冒失了。”青禾没听出云月是在打趣她,竟信以为真的打算叩头请罪。
“快起来,听不出你的好姐姐拿你寻开心吗?”我拉起青禾,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起都笑了出来,这段时日一直清冷的院子里,霎时欢声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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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齐媛姑娘在此处,过得算是如鱼得水。”
一道声音在院中乍然响起,我回头看去,竟是魏冉!
“穰侯怎得突然大驾光临。”我不露声色地压下心中惊诧,向他行了礼。
云月带着青禾素萝也匆匆向他叩首,他手一挥,让她们都退下了。
“为何你每次见着本侯,都是如此神色,难道本侯会吃人吗?”
他今日着了一身黑色朝服,领子袖口皆有红边点缀,冠发整洁,面色淡漠。
不同于阿稷的清俊朝气,魏冉总给人一种不好相处的威严之感,我甚至有些害怕与他的眼神相遇,仿佛心里的秘密、在他面前无处遁形。
“侯爷吃不吃人齐媛不知,倒是挺吓人的。”
“巧言令色。”他自顾自地向我走来,我才方想起阿稷送我的绢书还在桌上,连忙装作不经意的合了起来,放置到一边。
“是为何物,藏的如此之快。”他至书案前坐下,厚着脸皮给自己倒了盏、云月为我煮的茶水。
“谁藏了,不过是写些女儿家的私密心事罢了,侯爷想看,给你就是了。”我说着假装递给他。
“本侯对你的心事,不甚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