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没有一起包包子

可没想到这个小富婆挺有能耐,短时间内就把这给安排好了。

“接下来一段时间,就在这里吧……嗯,我想想,这样——”安什林就把以后训练时间,调整为每天早上六点到十点。

下午就不训练了,暂时干什么他还没想好。

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集中时间的四小时训练足够。

身体也需要恢复时间。

强行集中,提上强度,结果只能适得其反。

“您没想过拿这个当狼群驻地吗,就像……巴尔宾那样。”本地人对成立狼群有着独特的热衷,达尔非也不例外,他强烈建议道:“我觉得……条件已经成熟了,可以围绕着您这样的头狼组建狼群了。”

“这里不是我的,只是我有使用权……这事儿,再说吧。”

有了新的场地,达尔非也很高兴。

两人在这里玩了会儿,便转身锁门离开了。

菊藜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很晚,安什林在那琢磨着“聚火咒印”没有睡觉,不过她刚回来洗漱完,便躺回床上倒头就睡。

话都没说几句。

安什林见状也没说啥,他觉得现在生活有点乱糟糟的。

一方面,这房屋成这样要修,可修个屋子还要和本地势力打交道。

另一方面,他特别想去学“三眼术”,查看下自己身体状况。

学这个就得和那土巫完成交换条件。

同时他觉得在这里,遭受歧视有点严重,想要站稳脚跟。

现在好不容易有点底气,他想要凭借一些事,立一立自己的“权威”。

因为眼下手上还有一张“义兵”的牌能用,这是个突破契机。

不然整天被这里人排外,买个东西都不卖给你,或者加价卖给你,他是受不了的,想要安安稳稳生活,还是得自己打拼打拼。

就在这样的思虑中,这一年悄然过去。

深夜,莱姆镇一处巷底,一群人聚集在这里。

其中为首的一人正是秃狼巴尔宾。

他伸出手,将一副黑框圆眼镜递过去道:“就是这里——是么?”

苍白修长的手略带颤抖地接过眼镜,放在跟前看了看,放在鼻子前闻了闻,浑身都在颤抖,这个人正是安什林在钟表店里遇到过的那个棕色皮衣女人。

女人看向旁边,这是一个瘦骨嶙峋、浑身脏兮兮的乞丐。

乞丐害怕地指着角落道:“我……我就是在这里捡到的……”

“哪里,指清楚。”巴尔宾将人一把推到地上。

乞丐想了想,指着墙角跟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