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午的还是没有太阳,已经忙完家里所有活的菊藜,看着晾晒干净的衣物,叉着腰,由衷升起一股骄傲。
她觉得自己总算做到了一个合格妻子该做的。
“好吧……我只是安什林的仆从……也好……我能奢求什么呢,做人一定要知足……一个异乡人在本地生存,赚那么多钱很不容易吧……”
叹了口气,她拿上了钥匙,数了数钱便出门去了。
配钥匙,买内衣,就这两件事。
作为本地人,可不像安什林那样对很多事都不熟悉,还需要打听。
相较于内衣,还是钥匙比较贵。
内衣这块儿……有两个地方能去。
一个是裁缝铺,一个是二手市场。
想着安什林赚钱不容易,她果断选择了二手市场。
结果却令她很失望,这里面并没有合适的。
她最终只能去裁缝铺,买了两条细麻内衣,花了三十分。
如果买绒络的,一条至少五十分。
这价格把她给吓到了。
再看看店里其余的衣服,那是一个比一个恐怖。
她原本还觉得手里的钱很多。
看完顿时觉得,即便手上有几百分,却仍旧是个穷鬼。
是的,可不是穷鬼么。
才从乞丐晋升为穷鬼,哪里算普通人呢?
从市集回到老区,走正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她对外界并没有什么安全感。
一心想着办完了事早点回去,于是便走了巷子。
巷子,弯弯绕绕,她忽然感觉后脑勺发凉。
猛地一转身,似乎有红色身影一闪而过。
回头,四下看了看,她眼中浮现害怕之色,立刻加快脚步奔跑。
就在她经过一道巷口时,旁边忽然冲出道人影将她抱住,朝巷子里头拖。
她惊恐地挣扎喊叫,可对方力气太大,也把她的嘴给捂住了。
阅历使然,她很快冷静下来,伸手摸入口袋,掏出了一样东西。
匕首——安什林从黑斗篷人那里弄来的匕首。
这东西因为太钝,他也懒得磨,于是丢给了菊藜防身。
谁能想到这么快就用上。
菊藜从口袋里抄出匕首拔出来,反手持握朝后一捅。
虽然感觉到了些许衣服的阻挡,可在没有任何顾虑的情况下捅刺,便感觉人的血肉之躯与她先前剁肉时的感觉没什么区别,甚至更容易。
身后之人吃痛,立刻放开了她。
菊藜抽出匕首转过身来,她喘着气,眼神有茫然,惊恐,害怕……
可她很快发现,这个人只是个衣着褴褛的流浪汉,她并不认识。
不认识,为什么要这么做?
她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这件衣裳,旋即与对方怨毒眼神对上。
对方一个低吼扑了过来,仿佛想要将她撕碎。
菊藜后脚蹬前脚滑,身形唰地移到流浪汉跟前,匕首也扎入了他心脏。
把匕首拔出,流浪汉倒下,睁大着眼,仿佛至死都不明白一些事。
至于菊藜,她用流浪汉脏衣服擦了擦匕首,收入鞘中转身离开。
她的步伐和先前一样,不疾不徐,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