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林震岳早年护镖遇到水寇,同伴尽皆丧命,他头上中刀晕迷了过去。那些贼人以为他也死了,劫夺红货离开。
林震岳死里逃生,侥幸保住小命,深感这行当危险,便退出镖行,转而回了老家经商。
之后娶妻得女,两口子行走洞庭湖与屋陵县之间,贩卖些江南瓜果、湖鲜为生。过了几年踏实日子,不想林霜她娘得病,拖了小半年到底病故。
父女俩相依为命,仍然继续行商。
三年前在军店镇,有个富家公子哥儿,当街调戏林霜。
她和父亲行走在外,也没少遇到这样的事,往往敷衍几句也就混过去了。没办法,抛头露面做生意,总会碰到形形色色的人。
只不过那公子哥儿有些过分,言语间占些便宜倒罢了,他见林霜不敢反抗,居然变本加厉,借着挑捡水果之机,动手动脚起来。
林霜怕惹来麻烦,一直隐忍,再三警告之下,那公子哥儿反是更加得意起来。
终于,林震岳见女儿受辱,忽然爆发,以称杆击打那公子哥儿膝盖,致使他当街跪倒,丢了大面子。
那人的几个跟班见主子被打,顿时一哄而上,林霜父女也不能坐以待毙,双方大打出手,争斗起来。
直到巡检官兵到来,才将双方喝止。
本来嘛,林震岳父女虽然恼怒,但是知道那公子哥儿在本地有背景,也没敢出全力,只是打倒几人,并没有致伤致残。
哪怕到县衙论罪,也不过是定个“相殴”,先动手者笞二十,还手者笞十而已。
然而,不知为何县衙刑房三审之后,竟然给林家父女罗织了“持械行凶”“匪谍”罪名,生生判了三年。
林雨竹听得一叹,那还能有什么缘由,不过是人家公子哥儿有背景,怕是在县衙有熟人。他挨了打,落了面子,自然要报复。
说话间,不知不觉就到了军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