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6章 所有人都在绞尽脑汁地回忆着、思索着……

只见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考题,涵盖了大秦律法、地理、算术、星历等诸多方面。

而经史子集、时务策论方面倒是比较少!

不少人心中都是微微一紧,但很快便镇定下来,毕竟朝廷发布诏令的时候也确实提及过会考这些内容。

考场上一片寂静,只见诸考生们纷纷提起笔,或眉头紧锁的思考着考题,或胸有成竹的奋笔疾书。

张耳便是此时认真作答中的一个。

面对第一道题【简述秦国定罪量刑之原则】,张耳几乎是信手拈来,提笔唰唰写着:

吾秦自一统六国,以法治国,于定罪量刑之道,尤为审慎,今略陈其要。

一曰,论年龄,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为成人之界,至此身高者,始负刑事责任。此乃体察人情,区分老少,使刑罚适中。

二曰,据实定罪,皆以事实为据,非妄加罪名于人,凡有诉讼,必先察其事真伪,证之有无,而后方可定罪,此乃公正之基,不可偏废。

三曰,分故意过失,故意为之者,其恶尤重,刑亦随之,过失犯罪者,其情可悯,刑则稍轻,此即明辨是非,区分善恶,以显律法公正。

四曰,并合论罪,一人犯数罪者,非但各论其罪,亦将数罪并合,处以重刑。此即严明律法,不使恶徒漏网。

五曰,共犯加重。二人或二人以上共为恶者,从重处罚!此乃严惩团伙,以儆效尤。

六曰,自首减刑,凡自出者可以减刑,此即鼓励改过,使恶徒知返。

七曰,诬告反坐,妄告他人之罪者,必以其所诬之罪,反加之身。此即维护法之尊严,不容诬告陷害。

此七者,乃吾秦定罪量刑之原则也,吾辈当以此为鉴,恪守法治之道,以安天下。

……

之后的默写秦律中关于盗窃量刑的关键条文三条,并阐述其内涵与目的,以及几个案例分析题,律法变革论述题等,张耳答的同样毫无压力。

到了地理部分。

秦国疆域北达何处?设有哪些郡?详细解析驰道的布局特点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