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而然,这种对电视媒体的严重依赖,也导致了电视广告时段价格的持续攀升,成为电影营销成本中最大的一块。
这对于那些有电视网的巨头来说自然是好事。
但对于米高梅这样的电影公司来说,并不是太乐意。
所以,从林枫成立NTL开始,就非常重视其他渠道的宣传,特别是互联网。
与美国市场截然不同,中国电影的营销费用的最大头并非电视广告,而是影院宣传及相关活动,其占比高达34%。
其次才是硬广告投放,这部分占比大约20%左右。
这一现象深刻反映了中国电影市场的特殊性。
国内的票房虽然增速超群,但主要的观影人群依旧高度集中于城市,而影院是触达这一核心消费群体最直接、最有效的渠道。
当然了,很多时候,并不是发行商不愿意做电视广告,而是这时候中国的电视广告市场受到较多政策限制,如“限娱令”、“限广令”等政策就是关键。
这也造成稀缺的电视广告价格非常高昂,性价比还真不如影院渠道。
而且,国内还有一种占比也很高的广告方式,那就是映前广告。
映前广告以其强制观看、到达率高的特点,受到了众多青睐。
对于电影公司而言,映前广告不仅是一种重要的收入来源,也是一种有效的营销工具。
通过与其他影片进行广告置换,电影公司可以在不增加现金支出的情况下,扩大自身影片的宣传覆盖面。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硬广告的份额也在快速增长,成为硬广告投放中不可忽视的新兴力量。
这更是中国的特色,基础设施良好,对于新科技的开发应用,就连老美都比不上,只是创造力不足而已。
“雅各布,林怎么还不回来宣传,他这个导演一点都不关心他的电影?”
米高梅的一次例行高层会议结束后,伊莎贝拉有些抱怨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