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吴仁以民事纠纷而逃脱法律制裁。

在国内,诈骗犯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吴仁创建皮包公司,构成了隐瞒事实。

老杨的十万元汇款,坐实了骗取财物。

至于吴仁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点还用说么?

所以,按照刑法的规定,吴仁将面临3至10年的有期徒刑。

而杨阳之所以能想到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摸透了吴仁的心理。

古语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为了能拿回400万并将吴仁送去踩缝纫机,杨阳仔细分析了整个事件的过程。

吴仁做局,无非是为了钱。

第一次给老杨10万利息,说明他野心很大。

拿到四百万还不跑路,说明他非常贪婪。

而杨阳,正是要利用他的贪婪心理,再给他做一个局。

这就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晚上八点,杨阳正坐在沙发上等着老杨。

虽然他对计划很有信心,但看到老杨迟迟没有回来,还是有点担心。

正当他拿出手机,想给老杨打电话的时候,听到了开门的声音。

见到是父亲回来了,杨阳也松了一口气。

杨阳看着父亲,疑惑的问道:“做个笔录,需要这么长时间?”

老杨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对他解释道:“毕竟涉及刑事案件,警察同志问的很详细”

“那十万元钱也要办理冻结手续,需要案件审理完毕后才能还给我。”

杨阳点点头,警察办案讲究证据,严谨点也正常,只要没出岔子就好。

看到事情尘埃落定,杨阳也放下了心。

站起身,准备回房间休息。

等他走到卧室门口,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他转过头,看着父亲:“爸,既然资金都找回来了,你是不是应该把我的三百万还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