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结果是与这批枪械无关,唯一的收获是确认了7月5日那起147团场枪击案中,射出的子弹与本案的子弹均由同一支步枪打出,为江良前案件做了备案处理。
时间又过去两天,一位在147团厂第一中学的清洁工人,打扫卫生的时候,无意中捡到了姜玉兵的警官证。
他第一时间上交了147团厂派出所,经过姜警长的妻子辨认,证实是爱人的证件,没错,但有两个问题对不上,那就是姜玉兵下班后,从来不带证件回家,上下班的过程也不会路过第一中学那里。
所以警官证出现在这里就非常蹊跷,从时间上来判断,这个证件很有可能是案发后被丢弃在这里的。接下来,警方的重点侦查方向就转向了147团场。
我们再看一下山子哥在干嘛呢?案发后的第三天,也就是1997年8月11日,这天中午,山子哥觉得该处理掉摩托车了。
于是他和吴子明各骑一辆,来到了嘉禾水库大桥附近,在周围转悠了一会 ,发现没有路人,吴子明就过去扎破摩托车轮胎,哥俩一使劲,从桥上把车推到了河里,接着若无其事的骑车就走了。
回家后他俩又休息了三天,8月14日那天,一起坐车去到乌鲁木齐,下车后直接直奔目标边疆宾馆。
这是哥俩第一次现场踩点,为了做到万无一失,这俩人在周围观察了一天,附近几乎每一个角落都转遍了。虽说吴子明是猪队友,但他第一次来就感觉这里靠谱,钱多还容易下手。
傍晚的时候,哥俩一合计,为了保险,还得是人枪分离的套路,两手空空来,两手空空走。另外最主要的,这次很可能到手金额很大,就不能像之前那样随意的找地方埋藏,要是一把搂他个300万,那要挖的坑可就大了。
而且藏钱的位置必须隐蔽,还不能离边疆宾馆太远了。最关键的是,一旦得手,那这件事可就真的闹大了,到时候过来取钱,也必须隔的时间长一些。
经过反复观察,最终的藏钱地点选在了新疆大学附近,这里离边疆宾馆700来米,位于新疆大学农场后山的一个隐蔽处,周围树木繁盛,杂草横生,要不是做坏事,一般人都不会来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