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继续焚尸

该案于12月23日作出判决,四人均被判处故意杀人未遂。隋鸿健和任数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隋鸿波和隋鸿儒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庭审结束后,四人均要求上诉。

直至1999年4月份,绥化中医院作出裁定,宣布裁撤肇东法院的刑事判决,再次发回重审。

结果,6月17日的时候,肇东法院采取不公开方式审理,在没有任何新证据,没有证人的情况下就开庭了,于7月21日作出判决,四人均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到这里,兄弟几人再无力抗辩了,于是没有进行上诉。直至1999年8月2日,四人终于被释放回家。

从被关押之日算起,此事已经过去近5年了,关押时间都超过刑期了。当踏入家门的那一刻,几人是泪流满面,抱头痛哭。

全家共16人被抓过,而其中的11人从被带走到释放,相关单位均未出具相关手续。

在这期间,还发生了一件大事。在隋洪健被抓后的一个月 ,当时是1994年的10月1日,他的奶奶得知消息后,因惊吓过度去世了。

而这个期间,家里的厂子和酒店,也因为这件事被迫关停。他们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进行申诉,只不过这个过程漫长而艰辛。这就是这个案子的案中案,算是一个小插曲吧,暂时就讲到这里。

咱们再把目光转回蒋英利。这小子已经失手两次了,那蒋英库肯定很火大呀,当即就给这小子打成了猪头。

而刺杀失败也造成了连锁反应,赵主任也恼得不行,当着蒋用库就说了:“三哥,你到底行不行 ?整天说自己多么牛逼,就这么点事都办不了。”于是扔下5000块钱就走了。

10万变5千,蒋用库也很无语。

不过这件事也没有立即结束,赵主任过去没多久就暴毙了,不过死亡原因呢,不详,据说是得了急性疾病。反正这个案子的离奇事件太多了,这里就不做过多赘述了。

就在钱行长刺杀案闹得满城风雨的时候 ,蒋英库是一点都不闲人,屠杀债主的行动 ,根本就没停。

而这次的目标是最大的债主之一,就是大厦的总包商孟宪明。之前就说过他呀,他是浙江人,当年33岁,他有自己的工程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