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打发了好几个丫鬟小厮跟着。
奈何两人都是那种比较随性的人。
觉得有人跟着,就像是被监视着一样,一点也不自由。
尤其王曼还是有小秘密的人,万一被的人窥探了呢,岂不是麻烦。
于是再三拒绝,甚至还说要出去住客栈。
最后,汤管家在请示了上面后,就随他们去了。
其实王曼就是顺便说说,要实在要跟,她也没办法。
至于搬到客栈住,那纯粹就是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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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京城繁华是繁华,就是物价太贵了。
打过比方,在镇上住客栈,一间上房,一晚五百文。
在京城就是五两,甚至还不止。
所以王曼他们住的还是比较心痛的。
那些物品就更不用说了,简直高的离谱。
尤其是房价,普普通通的屋子都是几千上万,还不好买。
王曼他们这两天都是只逛不买,一是想看看市价,二是舍不得银子。
汪三还说,早知道要来,他们就应该在镇上,或者府城,买些畅销的东西带到这里卖。
光是赚个差价都是一大笔。
听他这么说,王曼便想将储物间的老虎卖了。
有了这个想法后,两人便开始往酒楼跑。
结果让他们很失望。
人家的食物来源都是有人专门负责,不明来意的东西压根就不要。
除非有人牵线搭桥。
就这样还得看猎物如何?
像在府城那样,拉着猎物到处走,那是不能够的。
想法泡汤后,两人只剩下看稀奇了。
不得不说,京城看稀奇的地方就是多。
像什么卖艺,杂耍,讲书之类的,简直多不胜数。
这天,王曼和汪三正在看耍猴戏的,看到精彩部分,还连声叫好。
完全没有注意到旁边的异样。
像这些热闹的地方,人多,小偷也多。
稍不注意就会被偷走钱包。
不过王曼倒是不在意,她的银子一般都是放在储物间。
要用的时候,就会借助胸前的小布包做掩饰,然后从储物间拿出来。
这样既不怕被偷,也不怕掉,安全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