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吴甜甜都给逗笑了,冷云峰黑着脸走了。
媳妇本身就不怎么喜欢自己,现在好了。
自己那点形象彻底没了。
想想就郁闷,冷月峰组织了两次,根本没用。
婆媳俩聊的那叫一个开心。
自从婆媳二人聊过八卦,感情越来越好。
“甜甜,如果你想跟我儿子结婚,就早早的去随军吧!那里的条件比这里强多了,起码不用上工。”
王梅知道有很多孩子下乡,以前白白净净的。
走了一年,人变得又瘦又黑。
她可不想让漂漂亮亮的儿媳妇变丑。
王梅这个同志,从小就喜欢漂亮的人。
之所以嫁给冷父,就是因为当年他长的最帅气。
被她一眼相中了,然后王梅就把它拿下了。
有时候她还跟母亲得意的说:“你看看用我一己之力,改变了我们家孩子所有的美貌。”
别的不说,他们家孩子个个长的男俊女美。
姥姥看着活泼的闺女,无奈的说道:“难道你不漂亮?幸亏女婿是个好的,要不然你就等着吃苦吧!”
姑娘嫁人不是挑人品好的,条件好的。
只有自己的闺女,就跳长的最帅气的男人结婚。
不得不说,闺女的运气是真的好。
女婿现在还把闺女宠的像小姑娘似的。
儿女也孝顺,公婆也不找麻烦。
她几个孩子当中,就小闺女过的最好。
所以她第一眼见到吴甜甜就喜欢的不得了。
“我在这里就割点猪草。”
“那也费手,看着你白皙光滑的手都变得粗糙了。”
就算每天保养,手多少也变得粗糙了。
她也没敢用木系异能恢复这些粗糙。
就怕被别人发现。
看来是明智之举。
吴甜甜想把自己的手抽,伯母一直把玩自己的手都痒痒了。
而且她也不喜欢陌生人接近自己。
这都是为了自保,在末世养成的习惯。
要不是看这是为了婆婆,吴甜甜早就不干了。
“等下次我给你邮一套油过来,我听说侨汇商店,他脸的油不止有雪花膏。”丈夫就给自己买了一套。
“不用了。”
“你这个孩子太客气,咱们可是一家人。以后你有什么事儿都可以给我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