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声音中透露着无奈:“周律师,之前我们就觉得不服,他们给的钱太少了,而且说拆就拆,我们连反抗都不行,凭什么啊!”
“只是那会没办法了,律师,还有其他那些人都劝我家不要再纠缠了,再纠缠下去可能判的更多,认了就行。”
“但现在不行了,我家孙子毕业出来要考警察,但是现在人家说,他爹犯罪了,他是不能考警察的,政审什么的过不去。”
“没办法了周律师,所以才找到你……”
明白了,虽然这个老人说的有点乱,但周云还是听懂了。
之前就觉得不服,但那会不服也没办法,只能是认命。
再加上那么多人都在劝,只要认罪了就可能少判两年,种种原因之下,稀里糊涂的就认罪了。
这类型的案子都是小案子,周云可以百分之百确定,基本上孙伟涛认罪后,法院那边直接就走刑事速裁了。
至于说判了三年,这个没法说,如果真的按照刑法来看,孙伟涛在反抗过程中是持械的,持械这是一个从重的情节。
结果到了现在,孙子要考警察,这又被逼的没办法了。
老人那边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我家儿媳妇早早的就没了,我们俩把孙子拉扯大,就想着让他有个好前途。”
周云开口道:“您老别太着急,现在因为我也没看判决书,所以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我这边有个问题想问一下您。”
律师是绝对不能轻信当事人的话,这是前世多年执业的经验!
很简单的道理,不管是谁,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把自己说的好一点。
不信你去看,真的是这样,现在网上小作文满天飞,基本上都是这个情况。
涉及到自己的问题了避而不谈或者避重就轻,只是抓着对方的问题说。
平时倒也罢了,但是这些人在找律师的时候也这么做,问题就比较严重。
律师和医生是很像的。
找医生,结果你不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医生,人家医生怎么给你诊断。
律师也是如此,不了解案件情况,根本没法去做。
周云这边已经开口道:“我就问一个问题,当时强拆的时候,拆迁的钱有没有给您家打进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