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的小男孩用瘦骨嶙峋来形容,丝毫不夸张。
白净的小脸鼻青脸肿,被外婆怯生生牵回院子时,连双鞋也没穿,小脚脏兮兮的。
身上的衣服也不知道捡得哪个大人的,又旧又大,衣领还被扯烂了好大一条口子,只剩下骨头的肩膀上好像还有青紫的伤痕。
那模样比镇上许多留守儿童还惨。
六岁的小见溪见到小弟弟的第一眼,就被戳中了心底最柔软的一处。
吃饭时,把自己最爱吃的鱼眼睛夹给了弟弟。
虽然弟弟一直低着头没跟她说谢谢,但看着他把鱼眼睛吃了,还狼吞虎咽地吃光了外婆做的整条鱼,她一点都不生气。
反而学着外婆的样子,摸了摸他脏脏的打了结的头发,哄着:
“弟弟多吃点,吃多多才能长高长壮喔。”
吃完饭,小见溪又央着外婆给小弟弟洗洗澡,翻了几件自己的衣服和鞋子出来,想给小弟弟穿。
可惜,小弟弟死活不肯洗,还被一个长满胡子的凶叔叔冲进来带走了。
很久之后,小见溪都还记得那天的情景。
凶叔叔将小弟弟硬拖着走,小弟弟瑟缩着身体,一动不敢动,可他明明很害怕,很绝望。
小小年纪的她,就连爸爸经常不回家,抛弃她和妈妈时,都没有感受到绝望这个词。
却在小弟弟回头看她的那一眼里感受到了。
她问外婆:“为什么那个叔叔那么凶,弟弟怕他,还要跟他走?”
外婆叹了一声,说:“因为那是他爸爸。”
“是他爸爸又怎样,弟弟那么可怜,我们不能让他留下来吗?”
她仰着小脸不解。
外婆无奈地摇了下头,摸了摸她的头:“你还小,等你大了就明白了。”
后来她才知道,那天外婆是在巷子里的垃圾堆旁边把小妄野捡回来的。
他刚被他爸打了一顿扔出来,让他自己去找吃的。
而正因为那男人是他爸,所以外人插不了手,他自己也逃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