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我身边传来熟悉的声音,“妈呀,还好我闪得快,否则这玩意儿比闸刀都厉害。”
我打开强光手电,一脸懵逼的看着躺在我身旁的墨菲。
“你怎么进来的!?”
“铜板落下之前,我窜进来的呗。”
墨菲的胆子是真大,甩了甩身上的土,从背包里取出煤油灯点燃。
昏黄灯光的映照下,我得以看清周围的环境。
房间的四面墙,顶部和地板,都是青铜制作的,且上头覆盖着奇异的花纹。
地面胡乱的堆放着一些白骨,正中央有一个金灿灿,没有丁点儿锈迹的箱子。
墨菲后退了几步,远离了地上凌乱的尸骨,“它们是殉葬的人吗?”
“不是。”
我蹲在地上,用手电照射地上的碎骨。
“总共七具尸体,从氧化程度来看,他们分别属于不同的时代。”
墨菲惊奇,“看一堆碎骨头,就能判断出是几个人留下的,你这眼睛比法医还毒辣!”
“废话,总共有七个骷髅头,是个人都能看得出来。”
我盯着头骨研究了一会儿,又从骨头渣中,取出一个锈迹斑驳,指尖一碰就碎的铁器。
墨菲:“这是什么?好像……是一把游标卡尺。”
“是寻龙尺。”
我凝重的望着地上的尸体,心里头也是沉甸甸的。
“他们是隶属于不同朝代的盗墓贼,不约而同的走到这里,一直被困死成骷髅。”
墨菲打了个机灵,战战兢兢的道:“我……我们不会死吧。”
“大概率不会。”
我看着面前金灿灿的箱子,沉声说道:“如果你进门后,第一眼在意的不是尸骨,而是纯金打造的箱子,大概率会和他们作伴。”
听了我的话,墨菲吓得离箱子更远了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