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茹走在巷子里,就闻着一阵浓郁的肉香。
这年月,家家户户都过得紧巴巴,肉也是限量供应,价格也不便宜,谁家舍得天天吃肉。
循着香味一路往前,竟来到自家所在的院子。
秦淮茹好奇的跨过大门,只见右手边东厢房外头棚子底下,建议的灶台边上,围着围裙的王重,口中正哼着不知名的小曲,一手拿着锅铲,一手端着锅,正不断的翻炒着,那浓郁的肉香就是从王重的锅里散发出来的。
“王兄弟,做饭呢!”
面对秦淮茹的主动打招呼,王重扭头笑着回了句:“秦姐,回来啦!”
然后回头继续翻炒,没有跟秦淮茹多纠缠的意思。
秦淮如见状,眸光微闪,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王重哥,好香啊!”
秦淮茹前脚刚走,何雨水后脚就到了。
闻着浓郁的肉香,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你这手艺,怕是比我哥也不差了吧。”
王重笑着道:“也就将就对付对付,跟柱哥没法比。”
“怎么就你一个,你哥呢?”
按理说食堂下班应该比其他职工还早一些,除非是领导又让傻柱留下来做小灶。
“今儿个厂里有接待,我哥估计要晚点才能回来。”
果不其然,又有接待。
寒暄几句,雨水就走了,院里的人也陆陆续续都回来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天色都已经变暗了,傻柱才背着手,哼着小曲,慢慢悠悠的从外头回来,手里头倒是没提着网兜饭盒。
自打上回王重提醒过他之后,傻柱已经有一阵子没带饭盒回家了。
别看别人傻柱傻柱的叫着,他自己也没觉着不妥,可谁要是真把这小子当成是傻的,那可是要吃大亏的。
君不见,原剧里跟许大茂这个满肚子心眼的斗智斗勇,你来我往丝毫不落下风的四合院战神能真是傻的?
王重正在院里伺候自己种的蔬菜,见傻柱进来,开玩笑道:“柱哥,这是捡着钱了?”
傻柱嘿嘿一笑:“我倒是想捡着钱,哪有那机会呀。”
傻柱也学精了,最近保卫科不是抓的严吗,那自己不带回家,就在食堂吃了,吃饱了再回来,至于底下那些人呢,平时打饭打菜的时候多打点,自己少吃点,晚上用饭盒装回家的比比皆是,人家自己用票买回来的,怎么处理保卫科也没有权利管。
就是小灶剩下的那点儿菜,最近确实不好往回带,傻柱又不是瞎子,最近工厂门口光是巡逻和站岗的人都比往常多了不少,正如王重说的,要是这个时候还顶风作案,那不是自己把脖子伸过去给人当儆候的那只鸡嘛!
“你这菜伺候的不错啊,长势挺好。”
“那可不,我可是把他们当自己孩子一样照顾。”
“改明儿等结了果,给哥哥弄一顿试试?”傻柱也开着玩笑道。
“成啊!”
说着说着,傻柱就凑到了王重跟前,小声道:“你知道今儿个刘岚上菜的时候听到什么了吗?”
“听到什么?”王重好奇的问道。
傻柱看了看四周,压低了声音说道:“这回来的还不是大领导,是给大领导打前站的,等过几天,咱们轧钢厂的直属领导们就要过来了,那可是跺一跺脚,别说咱们轧钢厂了,就是整个北平城,估计都得震一震的大人物。”
“你小子这运气真是没的说,听说大领导下来除了视察之外,还要专门见一见你这个最大功臣呢,估摸着厂里领导就该把你叫过去,给你通气儿了。”
“确实是好事儿。”王重点了点头道,倒是没有出现傻柱预料之中的喜出望外。
眼瞅着天色越来越暗,王重把刚做好的那把躺椅从屋里搬了出来了,旁边摆了个高几,捧着一只深色的紫砂茶壶,靠在躺椅上,闭着眼睛,享受着初夏夜晚的微微凉风。
蚊虫早已出没,却不能靠近王重分毫,刚刚飞到王重身侧三尺之地,便被一股不知从何处袭来的劲风击落,躺椅四周已经躺了十来具不知死活的蚊虫尸体。
在《人世间》副本中,王重化身的周秉昆在北平呆了几年,在《芳华》里的时候,更是陪着何小萍在北平住了几十年。
几十年的倥偬岁月,见证了北平城兴衰,不过六十年代的北平城,王重确实是第一次见。
“王技术员,乘凉呢!”一道不怎么熟悉的女声将王重从出神中唤醒。
王重答道:“乘凉呢,吃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