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 午夜惊魂

极道天龙 魅影黄泉 2180 字 3个月前

夜深了,街道上已经看不到一个人了,住在城郊的冯大顺,曾经做过货车司机跑长途,因为去年夜间跑长途的时候,出车祸摔瘸了腿,驾照也因此被吊销了。

说起去年那场车祸,冯大顺至今还心有余悸,暗叫万幸。

那一天,他着急赶路,从天黑一直开到了天亮,困的眼皮直打架,本打算撑到目的地再好好地睡一觉,谁知道,自己脑袋忽然一沉,不由自主的就打起了盹儿,恰在此时,一辆轿车时迎面驶来,不停的狂按喇叭,冯大顺当即惊出了一身冷汗,急踩刹车,糟糕的是,冯大顺慌忙中出错,踩上了油门儿,货车直径撞破了护栏,翻进了路旁的深沟里边儿昏昏沉沉的。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冯大顺慢悠悠地迷糊糊地醒过来了,一睁开眼,瞅到年逾七旬的老爹在那儿偷偷地抹眼泪儿,环顾一下四周才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

医院的护士说他的右腿遭受重创,膝盖骨碎裂,好在植入了十几颗钢钉,好好休养上三五个月,如果恢复好的话,不用拄拐杖,也应该能走路。

老爹也安慰说:大顺呐,别担心,有爹呢,老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一定能站起来的,也一定能过上好日子。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句话儿还真应验了。

转过年,冯大顺的腿基本上是痊愈了,虽是走路是一瘸一拐,但这辈子再也没有资格驾驶机动车了,但并不妨碍他开电动车,没过多久,他还在一家快递公司谋到了打更的差事,赶上活儿忙,人手不够用,他会帮着分拣分拣,开上电动车去送送件儿。

这天傍晚,冯大顺顶着热拉拉的太阳跑了一个下午,口渴的是嗓子直冒烟儿,便走进了小餐馆儿,要了两个小菜儿和一瓶冰镇啤酒,坐在旁边儿邻桌的有两个年轻人,光着胳膊,一个是人高马大,胸口还有纹身,纹的是恶狼的图案,一个是光头,脑门儿上趴着条吓人的刀疤。

冯大顺刚刚坐定,就听纹身的这个大个儿硬着舌根较起了劲儿:喂,王刀,你不行啊,你这个酒量太差,不是我的对手,我还能喝喝一杯白酒,你信不信?

光头男脖子一梗,伸手抓起了那半瓶白酒,咕咚咚全灌进了肚子里。

喝一杯算啥啊,你瞧,这这才叫本事儿,这叫能耐。光头男子喝完,话还没说完,一出溜就出溜到桌子底下去了。

纹身大个儿一看,把他逗乐了,大笑道:起来,起来,我们蹦迪去。

看到大块儿头和光头男歪歪斜斜地互相搀扶着结账出了小餐馆,冯大顺不由地心跳加速,因为他看见了邻桌的椅垫儿下,躺着只鼓鼓囊囊的钱包。

刚才冯大顺瞥了一眼,当服务员过来结账的时候,里面少数也有几千块,喝得烂醉如泥的这个大个儿啊,付完账之后,顺手就把钱包塞进了坐垫儿底下,他以为是揣进了屁股兜儿里边儿,看他们的醉态,估计到明天早晨也未必能清醒,就算是酒醒了,估计也很难想起钱包是落在了餐馆儿里还是落在了迪厅里。

看来啊,今天算是该找我的幸运日,一下子发了两笔财。想到此处,冯大顺快速抓起钱包,并奔出餐馆儿,骑上电动车,一阵风似的赶往老爹的住处。

冯大顺发的另一笔财,是一个快件儿。

中午的时候,他再次去华西小区派件儿,收件人名叫宋海江,昨天他已经去过一回,电话关机,站在门口咚咚咚敲了半天门也没见到人,这一次,前脚儿刚迈进小区,就看见几个警察从楼道里抬着一具蒙着白单的尸体。

那人出了啥事儿啊?冯大顺凑近人群问,死了一个街坊重重叹口气,唏嘘回道,他叫宋海江,老伴儿去世的早,儿子在外地工作,家里只有他一人儿。

听说呀,是心脏病突发,前两天就走了,哎,今天才发现,真是可怜呐。

冯大顺心头一紧,脱口追问道,你,你说他叫什么?

宋海江啊,怎么你认识他?街坊反问道。

冯大顺是急忙摇头:呃,不认识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