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年以前, 我那时仍是三尺青丝,尚未落满银灰, 依稀记得当年,我们局里面还有这一项规定,如今大概还是有的吧: 入局者,对外皆秉承无可奉告,凡例外者,狱中悔过! 可既然是你,那破了例又何妨? 况且,有些事情也应该公之于众了。 不过,在此之前,还是有件不情之请,你可以帮我完成吗? 请帮我把这株“若瓦”,带到西边的陵园,放在那刻有“庄由”的碑前,好吗? 好让他也看看,这一线误闯进未来的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