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贩马的构思

可见,从咸平至元丰时期,北宋在创置群牧司的基础上,对国内的市马活动进行了严密的控制,足见其市马的地位。元丰三年,群牧司被废除,北宋时期,市马的事务由政府统一管理。

买马司成立后,群牧司的权力实际上被分割开来,而北方边州市马的主要集中在陕西,陕西的买马司在北方边州的马匹活动中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北方边州的泾原路,需要四千匹战马,而民间的马匹,则是由泾原路的军队提供。

所以,在熙宁年间,买马司和皇帝都没有再通过群牧司的旨意,显然买马司已经完全接管了群牧司市的马,负责收购马匹,在北宋北方边州的市场中,一直是马匹的主人。

元丰六年,当时的群牧判官买马郭茂恂的提议被神宗采纳,说:“茶司不兼买马,遂立法以害马政,恐误国事,乞并茶场买马为一司。

合并后,成立了都督茶马司。从这里可以看出,都大提举司是由买马司和茶官合并而成,以“川蜀购茶,充秦凤,熙河路博马”的名义。

以川蜀茶为马价,三司不再向群牧司、买马司划拨资金。同时,也为吸引蕃部贩马,稳定国内马源的规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北宋对北方边州市马的管制,由来已久,因为朝廷对北方边州的臣僚自市马实行严格管制,实行时停,特别是官员的马价比边州臣僚自市的时候,更是如此。

所以,在特定的时候,禁止臣僚自市,可以确保朝廷有充足的马匹,可以调拨到其他地方。

北宋北方边州的马场,从派出特使,到成立群牧司,估马司等,都是由朝廷主导的。其后,由于北宋北方边州的马匹运动集中于陕西,群牧吏由内臣改为陕西的副都督。最终,由都督茶马司认定的“货币”是蜀茶。

与此同时,北宋朝廷还严格控制边州臣僚和百姓的马匹,一旦发生战争,边州的臣僚自市马,并通过收买平民来扩大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