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之开着车更能感受到速度,更能体验到世界的广阔。
在公路上饶了两圈,兜风完后,过足了瘾的秦羽墨总算载着程子谦回到了公寓楼下。
刚把车停稳,程子谦下车摘下头盔:
“亲爱的,我忽然间好像也想骑车了。”
没错,刚才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速度又不算太快。
带给他的感觉比在草原上开车拖拉机,边放着最炫民族风还带劲。
摘下头盔,甩了甩飘逸的长发,秦羽墨舒展了浑身被皮衣皮裤包裹着的身躯,笑道:
“哈哈,我早就说了,你会喜欢上这种感觉的。”
她俏皮一笑,“不过你现在说也晚了,这辆车是由我负责的,你还是继续开你的车去。”
程子谦把头盔夹在腋下,摸了摸下巴道:
“其实,我觉得我开车技术不行,还是骑车比较简单,要不咱俩换着开?”
“不行!”秦羽墨傲娇摇摇头,故意道:
“你当时可是信誓旦旦说你就是从楼上跳下来,每天跑步上下班,你都不会动它一下的。”
“哎呀,我这不是开玩笑嘛……”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往楼下酒吧走去。
兜完风,来杯酒,小日子还挺有滋有味的。
可两人刚一进来,就看到了似乎遇到烦心事的曾小贤。
他正在买醉,拿着一瓶酒直接贴着瓶口往嘴里灌。
“伙计,再来一瓶!”
吧台后的酒保擦了擦玻璃杯,看了眼他手里的酒瓶,没有动作:
“这是我们酒吧的最后一瓶朗姆酒了。”
“呵呵呵,开玩笑。”曾小贤面色稍红,笑了起来:
“酒吧不卖酒,难道洗脚不成?”
“你还真的说对了。”酒保放下玻璃杯,撑在吧台上:
“过两天这里就要歇业了,卖给隔壁的洗脚城做分店?”
曾小贤不解:
“这酒吧不是挺好的嘛,你们老板干嘛要卖掉?”
酒吧耸耸肩,反正过两天他就要失业了,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他打算改行做投资,需要现金,听说最近出现了一种号称很有收藏价值的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