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身处地想,如果陈杰自己是雪莉,也不会选择购买美国李氏所有国内公司股份。
现在美国李氏的这些股份,在国内公司所起的作用很小。所有工厂都是李老板大股东。
把美国李氏这些小股份买过去,也根本就达不到雪莉想控制一家工厂的目的。
那么,恐怕雪莉只剩下一条路,就是首先要撼动李老板的大股东地位。
陈杰夫妻两个从饭局上回来后,讨论过这个问题。
他们觉得,既然李老板对第一步不反对,那么,就应该是同意丢掉一家工厂的大股东地位,给雪莉。
然而,即使李老板愿意这样做,恐怕也不可能把一家工厂的全部股份都卖给雪莉。
即使李老板愿意,雪莉也应该不会干。
假设,李老板把一家工厂的所有股份都卖给雪莉,而且,雪莉也接受了。
那岂不是相当于,将来这家工厂的股东,就只剩下了雪莉和美国李氏?
而李老板,岂不是相当于完全退出了这个工厂?
这个局面,是李老板还是雪莉愿意看到?恐怕两人都不会愿意看到。
既然这个假设根本就不会成立,那么,即使是雪莉愿意接受第一步,也不得不跟美国公司谈。
她要同时从美国公司、李老板手里购买股份,才可能让三家股东都留在这家工厂,而且相互制约。
或者,她要把美国李氏在这家工厂的股份,全部买下来,使这个工厂,只剩下李老板和她雪莉两个股东。
只剩下她和李老板,估计雪莉可以接受。可是,如果只剩下美国公司和她雪莉两家,雪莉应该不会接受。
那么也就是说,雪莉如果接受这第一步,就不可避免要跟美国公司谈,而不是仅仅跟国内公司谈。
现在,除了以九厂为核心,准备合并、置换股份的三家工厂,其余工厂,美国李氏的股份,都在百分之三十以上。但最高也没超过百分之四十五。
也就是说,李老板手里的控制权,只比美国公司的股份多不到百分之二十。
雪莉想成为其中一家厂的大股东,不涉及到美国公司,只从李老板手里购买股份,那么,购买股份,一定要大过美国李氏才行。
这就相当于,要几乎拿下李老板手里所有股份,使李老板手里这家厂股份所剩无几,或是根本就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