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李氏的销售网络上,卖一种一半属于自己,一半属于兰奇的产品。既帮兰奇开拓了市场,也帮美国公司引入了新产品!
这个想法可能是共赢!
李晴一下兴奋起来,赶紧对大家说:
“你们都先停停,柳红提了一个好主意,也许可以帮我们走出现在的困境。”
李晴一边说,一边把画稿递给了王兰奇。王兰奇接过画稿,认真看过后,也一下明白了柳红的想法。
但她没表态,而是不知可否地把画稿递给了陈杰,陈杰看完,又给了迈克。
迈克接过画稿后,认真研究了一番,然后兴奋地说:
“我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这个商标我们两家共有。谁也不伤害,还可以使我们两家共同受益!
将来,在美国市场上的宣传,就是美国李氏携手兰奇公司,打造新品牌!
这个商标注册,也属于两家公司共有,让它一直存在下去。”
这既是两家公司联合的见证,又是一个崭新的品牌。
王兰奇刚刚看到这个商标时,并没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它并不能直接把兰奇公司推出去,也没证明兰奇公司可以在美国市场中立足。
可是,听到迈克想到的宣传语,又觉得也许是一个出路。强龙不压地头蛇,毕竟美国李氏在美国市场上已经深耕多年。
兰奇公司想借助美国公司的核心,就是想借船出海,不可能先跟美国公司斗个你死我活。那么,这未尝不是一个折中办法。
这个办法,虽然不能马上把兰奇推到一线阵地,可是难道兰奇想进入美国市场就挑起战争吗?
这可以给兰奇赢得时间,赢得建立自己营销渠道的时间。
另外,将来即使自己的营销渠道建立起来了,这个商标作为两家公司共用,也可以在两家公司的渠道上售卖,营销面更广阔。
想明白这个道理,王兰奇不由得点点头,看向陈杰问:“陈总,你什么意见?还有比这更好的主意吗?有就提出来,我们再讨论!”
李晴这时以期待的眼神看着陈杰,陈杰知道,李晴应该是接受这个方案的。
如果李晴接受,估计自己岳父小李老板也应该不会反对吧?陈杰再认真想想,估计也应该问题不大。
对于美国公司来讲,至少短期内,没有了兰奇这个竞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