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出让核心利益

李晴当时就表示过坚决反对,陈杰也没着急,而是缓缓地对她说:

“如果我们谈判的对方要求我们必须这样做,你该如何应对?”

李晴认为这很不合理,如果对方提出这样的要求,就是无理要求,应该及时拒绝。

可是,陈杰摇摇头,对李晴说:

“既然是合作,我们就不得不给人家想要的东西,你觉得我们还有什么东西是人家想要的?”

这话让李晴回答不了,总不可能是那些报关、清关的事情吧?

这恐怕太小儿科了!还别说陈杰,连李晴自己都知道,不可能是这些事情。

可是,除此之外,美国李氏还能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

见李晴一时为难,当时,陈杰笑笑对李晴说:

“我看,你最好还是先有这样的准备。

在我看来,至少兰奇公司不会缺资金,即使大伯那里缺钱,我们现在恐怕也帮不上忙。

我们能给人家的,恐怕也只有这张网了,这也是人家愿意跟我们合作的前提。

我们不如认真想想,该怎么把这部分资源分享给他们,还能保住我们不受很大损失。”

即使再不情愿,李晴也不能否认,对方完全有提这种要求的可能。

她只能是一直都在祈祷,祈祷对方不要提这样的条件。

可是,现在果然没出陈杰的预料,王兰奇不但直接提出来,还直接看向自己。

李晴之所以点头,只是一种机械行为,并没认真想。只表示她知道这件事情,但是否满足王兰奇的要求,却是不知可否。

当时,她问过陈杰,要怎么才能保证美国李氏不受很大损失。

陈杰当时若有所思地说:

“如果他们的产品用我们的商标,不就是相当于推销我们的产品吗?”

在李晴看来,陈杰的这个想法根本就是异想天开。

人家进入美国市场的目的,当然不会是为了推销你美国李氏的产品,怎么可能用你的商标?

如果这样,人家还怎么在美国市场上立足?难道,人家来美国市场,就是为你美国李氏做嫁衣裳的?想的太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