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文钱一只的话,五只兔子才一百文。
这也太便宜了吧。
一千文钱才是一贯,也就是一吊钱,一贯就是通常说的一两银子。
这也太低了,他就是把那山上的野兔全部都薅秃了,也还不了五十两银子。
“怎么样?壮士卖不卖?这些都是新鲜的,我才给你这么高的价钱,你这要是死的,我最多只能给你十文钱一只。”
“我买了!我给你一贯!”
一辆比较简易的马车路过,车帘子撩了起来,里边露出一张宜喜宜嗔的脸:“兔兔这么可爱,你们为什么要伤害它们?”
看见兔子受伤的脚,王飞瑶看着就心痛了。
“一贯钱,你这些兔子我全买了!”
她看向常青云像是在看刽子手一样。
这个男人也太狠心了,这么可爱的兔兔,竟然要卖酒楼里做菜!
她一边说着一边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一粒银子,朝着常青云那边扔了过去。
常青云伸手就抓过那粒银子,动作敏捷,行云流水。
他拿了银子然后很痛快地把那兔子交给了马车旁边跟着的婢女。
“多谢这位娘子。”
不是他这么狠心要残害小动物,而是人自己都吃不饱,活不下去的情况之下当然得让自己先活着。
酒楼的掌柜的看见马车立马过来行礼:“王娘子,要到酒楼里边坐坐吗?秦官人今天出去采购了,估计要过一阵子才能回来,娘子可以先到酒楼里边休息休息。”
王飞瑶直接甩下了帘子:“谁找他?!我们回去!”
那马车来的也快,去的也快。
常青云目送着那辆马车离开,掌柜的瞪了常青云一眼:“你这小子运气倒是挺好的,遇见了王娘子。你别看了,你这癞蛤蟆是吃不上天鹅肉的,王娘子跟我们秦官人那是有婚约在身的,你再看也没用。”
常青云还真的不感兴趣,他当时只是看着那女孩子跟林采薇差不多年纪,穿金戴银的,还怪好看的,他也想给林采薇买。
林采薇自嫁给他,来的时候连一身新衣服都没有。
既然做了他的老婆,他当然会让自己的老婆过上好日子了,不过现在嘛,他真的缺钱。
常青云掂量了自己手里的那一两银子,这钱真的好难赚。
他笑着问掌柜的:“店家,你这里什么野味都收吗?”
掌柜的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下常青云,看着他那小身板有些鄙视地道:“收。活的比死的贵一倍的价钱。”
掌柜的不是小看常青云,实在是他长得不像猎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