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伯是不是去过你家,找过你阿爹?”
程绍文想都没想回答到:“对啊,三叔你怎么知道?昨天傍晚时分,大伯来找过我阿爹,但是没让我进去,我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
是了,说的事情,是不能让程绍文知道的事情。
“既然你阿爹让你过来了,今日你便跟我们一起去田里干活吧。”
“啊?三叔,什么意思?我阿爹他没说····”
随即想到,他阿爹出门前交代他来找程青砚,程青砚让他干嘛就干嘛。
原来是这样,他阿爹给他留着惊喜呢~
程绍文能跟着程青砚一起工作,他心里是很开心。
毕竟,他对这个三叔,很是好奇。
不止好奇,还很崇拜。
他这个年纪正是做梦的时候,谁不想一步登天,一夜暴富。
而程青砚在他看来,就是最梦想成真的一种。
所以程青砚不止是他三叔,随着越来越多的了解,程青砚还是他的偶像,崇拜的不得了。
能光明正大的跟偶像一起工作,他自然跟打了鸡血一样,亢奋的很。
几人来到田里的时候,双河村的那几个人已经在田里等着了。
程青砚先是跟他们说了如何丢花生,之后便一人给他们发了一副手套。
粗布做的,因为花生的种子,她提前浸泡了药水。
为了提高发芽率,得让种子在地下多待一段时间,那就不得不防虫子了。
万一虫子将埋在土里的花生米吃了,那就白忙一场。
花生米的颜色被染成了玫红色,其实药水是早已经干了。
只是为了保护这些没有接触过农药的人,防止他们身体不适。
古代的人,他们属于身体没有那么多免疫细胞的,二十一世纪的药,万一对他们造成伤害,那就是不可逆的。
“这些花生米,你们尽量不要用手直接接触,有毒药。”为了防止他们不听话,只能吓唬他们说有毒药了。
只是摸一摸的情况下,药量少,是不会致死的。
当然,那是针对二十一世纪,身体不知道有多少各种免疫细胞的程青砚来说。
小心行事,总是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