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出神呢,常云昇端着碗,走到我身边,夹起一只芋头,有如小孩的拳头那么大。他说道:“你喜欢吃这个,就多吃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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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头看看,只见秦有时碗里已经空空了,用幽怨的眼神看着我。
只是,这芋头这么大,常云昇居然想要喂我,这突如其来的浪漫,让人猝不及防,更是难以吃得消。我无奈地望着常云昇,心里在说,你这个傻瓜。然而,秦有时愣愣地盯着我们呢。
我为难地说:“这也太大了啊。”
常云昇听闻,便用筷子将它小心夹成几块,含情脉脉地看着我。我笑得都合不拢嘴了,秦有时丢下碗,一溜烟地跑开了。很快,他和应知天混在一起了。两个可怜的失恋者,应该会有不少共同语言啊。
我和常云昇坐了下来,两个人,分一碗芋头。我和常云昇说起了云水窝的事,这一说,就是很久,他双眼光亮亮的,看着我,笑得像一个孩子。
他说:“等我们有时间了,也去云水窝吧。我真想好好看看,你住过的地方。对了,你还在那里,种下了一株绿梅。可惜今年没有看成。”
我笑道:“自然是有机会的,你慌什么。等我赚够了钱,有一天不想在这雍正待了,我也便回云水窝,种几块田,上山打野味,自由自在,不比做官强多了?”
要是月夫人听到我说出这样的话,必然会说我没出息。但我说真的,我最快乐的日子,还是在云水窝,因为那个时候,我没有什么想法,人一简单了,就快乐起来了。
现在我要想着挣钱,连出门都不自由,又看多了别人的不自由。从前我觉得,脸上有块胎记,便是最难的事,后来我却觉得,这世间之事,何止千难万难。
常云昇说道:“你要去哪里,我都没有意见,但要带上我。”
他蹲在我面前,望着我的眼睛,我低着头,心里的花,一下子都开在了脸上。要是我们能天天这样就好了。就算他不是什么大将军,只是一个普通人,一日三餐,粗茶淡饭,我也跟定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