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秦桧

“来,赵匡胤你先别急,你先听我说完。

秦桧(1090 年 - 1155 年),字会之,江宁人,南宋初期重要官员,宰相,主和派代表人:

1. 早年经历

秦桧少年时期曾跟随做过宰相的汪伯彦读书,政和五年(1115 年)考中进士,补授密州教授,同年娶王珪孙女为妻。后应试考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

2. 被俘北上

靖康二年(1127 年)三月底,秦桧与家人和其他被俘者跟随宋徽宗、宋钦宗一起被金人押解到北方。在金营期间,秦桧为金人所用,曾为金人作檄招降。

3. 归宋任相

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 年),秦桧携家眷回到南宋。宋高宗认为秦桧聪慧忠君,任其为礼部尚书,后升任参知政事、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等职。

4. 力主和议

绍兴八年(1138 年),秦桧代替宋高宗向金人行屈膝礼,完成和议。此后,金人于绍兴九年(1139 年)归还河南、陕西旧地,但次年金人背弃盟约,再次南侵。

5. 构陷忠良

秦桧先后构陷杀害岳飞等反对自己和议的官员。绍兴十一年(1141 年),秦桧命人诬告岳飞“谩侮皇上”等罪名,将岳飞赐死狱中,岳飞的儿子岳云则被斩杀。

6. 权倾朝野

秦桧长期居相位长达十九年,把持朝政,排除异己,打压朝中主战派。他还奏请高宗禁止传扬野史,命儿子秦熺主持修国史,秦熺借机大肆歌颂秦桧,并将涉及秦桧的诏书等或更改、或焚毁。

绍兴二十五年(1155 年)十月二十二日,秦桧去世,终年六十六岁,追赠为申王,谥号“忠献”。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 年)四月,追夺秦桧王爵,改谥号为“谬丑”;宋宁宗嘉定元年(1208 年)又得以恢复原封号、赠爵。秦桧在历史上被认定为奸臣,其形象也多在南宋、明清时期的小说戏曲中以负面形象出现,《宋史》将秦桧列入《奸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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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战役背景

宋金局势:南宋初期,宋金之间战争频繁。1140 年,金朝撕毁和约,以完颜兀术(金兀术)为统帅,兵分四路大举进犯南宋。此前,岳飞率领岳家军在抗金战争中已经取得了不少胜利,积累了一定的声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