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
“卧槽,我果然还是有绝症的!”
在白诗家,半夜李之云醒了过来,本该被米婳抹除的记忆突然如同潮水一样涌了回来。
在沙发上翻来覆去的就是睡不着。
“我现在完全就是一个累赘了吧,虽然也当蛀米虫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但现在的情况完全不一样!就连米婳她们都察觉不出来的绝症,还要用消除记忆的方式帮我忘记这件痛苦的事情,她们真的是温柔,我哭死。”
“要是后面我的绝症发作了的话,到时候诗诗肯定会为了给我治病,花光自己的积蓄还不够,然后被迫去继续打工,无良老板就会对她说‘你也不想家里的那个废物男人就这样死去吧?’类似于这样的话,天呐,简直不敢想象。”
左思右想,李之云还是打算离开这里,让自己一个人自生自灭。
“太感人了,这种小说就应该这么写,把读者感动得稀里哗啦的,放弃大脑,嗯,也放弃思考。”
对自己的行为觉得十分感动,李之云感觉有些泪目。
将手机关机,他想了想,放在一个小盒子里,将其塞在了客厅的床底。
那是白诗之前一直在睡的床。
这时李之云注意到床底有个信封,而且还挺眼熟的。
花了一阵功夫将其取了出来,李之云这才发现这是当初师傅给自己的信。
信封表面已经受潮了,看不清地址。
“这是当初师傅交代我的事情……对啊,我一开始的任务是讨债的!可恶,诗诗就是资深老赖吧,竟然让我忘记了这件事!天呐,我竟然摸了这么久的鱼!忘记了自己的主线任务。”
“不过事到如今,还是算了吧,师傅啊,对不起,徒儿无法完成您的这个任务了!”
想了想,李之云决定带着这封信,去见师傅最后一面。
一路颠簸,在天刚白的时候,李之云只找到了上山的位置而已。
“仔细想想,万一师傅有给自己治病的本事呢?”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起码他一直坚信自己是有绝症的,也是难得可贵的坚持。
又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李之云在山里一阵乱闯,不是被熊追就是被蛇咬。
“不行,好饿,救命,我不应该这么草率地出来!”
又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在李之云的坚持与努力下,他终于昏倒在山里。
这时一个妙龄少女看到了他,不由得一阵错愕。
“爷爷,我又发现了一个昏倒的人,感觉他也可以忽悠去帮我们还债,当大冤种,所以快点收他为徒吧!”
“有这种好事?快点送回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