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提起反诉

“在接下来的庭审中,再验证事实。”

“请法庭记录这一点。”

意思很明确,我暂时不反驳,先让庭审的程序继续下去。

可一旦证明了对方是在说谎,‘虚假陈述’了解一下。

法官有点狐疑的盯着金胜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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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道:“同意”。

这种钻庭审空子的小套路,一般都是经验丰富的律师,为了憋大招才玩的。

倒是没想到,金胜看上去这么年轻,竟然也会用。

只能说,都是语言的艺术。

法官调整了一下心态后,接着开口道:“下面进行举证、质证。”

“原告人周阳,你所提交的证据中,有一份是你跟地产公司签的购房合同。”

“时间是你与被告人陈伊婷,登记结婚的前一天。”

“付款人为徐美凤,也就是你的母亲,对吗?”

周阳听到后点了点头道:“对的。”

法官转向金胜问道:“被告方,对于房子属于原告婚前财产这一点,你有什么异议吗?”

金胜举手示意道:“有异议。”

“据我当事人陈伊婷所说,在结婚前,曾跟周阳以及他的父母,在其家中商量过买房事宜。”

“徐美凤告诉陈伊婷,让其也出资一部分,用于共同购买房子。”

“并承诺会在登记房产时,注明为两人共有。”

“有银行的转账记录为证。”

“时间为签订购房协议的三天前。”

金胜说完后,把东西交了上去。

法官拿到手看了一眼后,朝着周阳问道:“原告,被告所说的属实吗?”

周阳母子俩没有说话,齐齐看向了自己的律师。

看来几人早就已经聊过这一茬了。

“法官,被告所说不实。”

“据我当事人描述,这笔25万元的转账,是陈伊婷特意赠与徐美凤的。”

“因为她是孤儿,没有任何亲人。”

“在得知徐美凤想趁着两人结婚之际,购买一套房产赠与周阳,用于两人婚后居住。”

“所以她主动提起,赠与这笔钱,帮忙减轻负担。”

“徐美凤也从未承诺过,会把这笔钱用于购买房产,登记在两人共同名下。”

金胜心里舒坦了,就等着你这么说了。

不过还得再踩实一点儿。

金胜直接撇开了对方律师问道:“徐美凤女士,你确定这笔25万的款项,是陈伊婷主动赠予你的。“

“并不是你跟周阳主动开口要的,对吗?”

徐美凤本来就对金胜怀恨在心,眼下竟然还敢质问她。

立马瞪着眼睛回道:“是,就是这样的,怎么着。”

这么好的机会,金胜怎么可能放过。

否则刚才在法庭门口,自己为什么会特意激怒她。

除了想帮陈伊婷出口气之外,就等现在这一刻了。

金胜立马继续问道:“你是不是从来就没想过,把陈伊婷的名字加在房本上,对吗?”

“对”

徐美凤下巴一抬,谁都不甩。

“哪怕现在他们离婚,你也从来没想过把钱还给陈伊婷,对吗?”

“对,没错。”

“包括每个月你找借口,问她拿的那些钱。”

“是....”

周阳的律师很警惕,金胜最后一个问题刚说出口,他就连忙伸手制止。

只是很可惜,徐美凤已经脱口而出了。

金胜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法官,对方律师故意进行引导式发问,我方提出抗议。”

听到这话后,法官也有点无语。

你抗议个Der。

这是民事法庭,又不是刑事的。

举证、质证,本来就可以互相问的,有什么问题。

怪只怪你当事人自己压不住。

没办法,法官只能和一下稀泥了。

“被告人律师,注意点提问方式。”

“好的。”

金胜一脸正色的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