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明珊说:“就你那二十发子弹,行吗?别到时候子弹打光了让我救你。”
我说:“放心,永远不会有那种情况,永远不会。要知道,当年我可是靠一把匕首端掉了一个犯罪组织!二十发子弹,已经算是奢侈品了,知足吧你就。”
安明珊说:“行,我去。”说完,她就去了刘善家,管刘薇借了辆车,保时捷。
吃了午饭,我和她一起去了。她不但带了钱,还把那把匕首也带了。在路上,我们俩商量了一下,要是这次能救到陈颖如并且活着回去(的话),我们一定要买辆车,(就算不是汽车)摩托车也行。毕竟,不能老向他们借车。
终于,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安明珊把我扔了下去,车外是一片草丛。没办法,我只能徒步去了。
另一边,安明珊到了地方下车,两手各提一袋钱。这里是座废厂,门窗全拆了,里面的东西都被搬空了。她向(工厂)里面缓缓走去,隐约感到周围有不少的枪指着她。但她知道,自己没有后援,只能靠自己(本人)和那把匕首。我能不能靠得住还是两说。
对方有十来个人,都是男的,个个发型很潮,脸上抹得花里胡哨,跟鬼似的,衣服也很潮,整个就是一(帮)古惑仔,一看就知道是帮吸粉,拉K,溜冰的主。有几个手里有枪,从手枪到突击步枪都有。据她目测,附近应该没有狙击手。打电话的是个光头,中等身材,手里拿着把手枪。陈颖如晕过去了,被她们绑在一把椅子上,嘴被胶带贴住了,(椅子)靠在墙上。
光头(男子)说:“钱带来了吗?”
安明珊说:“带来了。人呢?”
光头说:“这儿呢。这个小妮子是属狗的,我们只能采取这样的‘必要措施’。”
安明珊喊:“颖如!”陈颖如没反应。
安明珊又喊:“你们放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