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消散

天命争锋 醉与深情 627 字 24天前

继续与人族通商。

我们山脉远广而悠远,山脉深处各种灵药各种灵果,药材,肥沃年限有百年年甚至万年,以及更长,药效十足,人族有有修为高深的炼丹师,可以炼制出最完整的丹药。发挥最大之功效。

诸位可还有异议?”

臣赞同,臣也赞同,臣也赞同。

“本王反对!”

“炼丹师我大明就有,何须人族,难道我大明炼丹师还比不上人族,

辰林王此言差矣。”

“我妖兽一族,体魄强健,修炼水到渠成。

但是拥有精神力者,万不足一,若论战斗,我妖兽一族何曾怕过任何人。”

太傅说的有理。

臣附议,臣也附议!

高监:

“老奴在。”

拟旨:“自今日起,恢复三清之地,命林志远为三清楼楼主,大小一应事物无需奏报,皆可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