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照亮了黎歌的脸。
他几乎只剩骨骼、内脏,碎肉和一张烂皮。
他似乎被那毁天灭地的能量完全掏空了。
何潮东只能凭着感觉认为他就是黎歌。
全世界每个男生都觉得黎歌是神,他是每个男生完美的梦想,千军万马指挥若定,手印变换天地伏诛。
只有何潮东知道真正的黎歌是什么样子的。
他的身上永远有股机油味,他永远在那里低着头努力刷题。
其他人展示自己崭新的手机,漂亮的公路车,新买的游戏皮肤,收藏的球鞋时,他路过时眼里也会流露出羡慕。
篮球场上有漂亮女生路过时,他的动作也会变得潇洒。
他和绝大多数十八岁的男孩没什么不同。
唯一不同的是,当全校,全世界都在嘲讽自己被爱情拒绝的卑微模样时,黎歌笑得最大声。
然后他一边嘲讽着自己,一边拎着自己的脖子,把自己带上了一个又一个让全世界都瞩目的舞台。
他给自己购买法杖,打造装备,让自己的名字反复在世人的耳中回荡。
在黎歌的身边,他还是那个长相平平,西装革履,骚气欢脱的小海狗。
但走在街上,人们叫他“雾隐骚客”。
雾隐指的是他永远能在战场上隐藏自己,骚客说的是他笔挺的白西装,锃亮的皮靴,风骚的穿衣风格……当然还有他骂人时的出口成章。
他被男生嘲讽,被女生嫌弃的穿衣风格,被冠名为“骚客风”。
他到达考场时穿白西装的模样,登上了全球顶级时尚杂志的封面。
当他成功的时候,世界都在围着他起舞。
何潮东从来没对黎歌表达过感谢,但是这一刻站在深海之中,沐浴泰坦血海的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他拼尽全力地把治疗的光辉砸进黎歌的身体。
他感觉浑身上下所有的精气,能量,在那一瞬间被完全清空。
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博爱之约的真正意义——你是否愿意将你的生命寄托予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