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 开疆辟土的人

“要个人?只要你不要我的小佩凤就行!”

贾珍笑嘻嘻地一把搂住佩凤的纤腰,在她粉嫩的脸颊上大大亲了一口,黑臻臻的胡子把千娇百媚的佩凤扎得直皱眉。

贾珍,是宁国公贾演的曾孙,贾代化的孙子,贾敬的儿子,宁国府这一支,三代单传,传到了独苗儿贾珍手里,无人敢管,无法无天。

虽说荣国府里也有个贾赦,同款的“好色、无能、不着调”,有官儿也不好好做,一天到晚就在女人这件事儿上精神儿最大,但贾赦上头毕竟还有老娘贾母在,不能为所欲为。

倒是贾珍,亲妈死得早,亲爹一心修道,让贾珍年纪轻轻就袭了爵,管了家,而且还做了贾氏宗族的族长。

只要他不犯法,朝廷就不管他,而且他还是族长,家里也没人管得了他。所以珍大爷就算由着自己的性子把宁国府给折腾个底儿朝天,也没人敢说他个“不”字儿。

在贾珍眼里,只要自己高兴,没什么不能做的。

只要自己喜欢的,那就是个宝,不到手就死活也不肯罢休;只要自己不喜欢的,那就是根儿草,老子想扔就扔,谁敢放个屁?

昨儿是个宝,今儿可能就成了草;今儿还当根儿草,明儿想起来又觉得是个宝,反正什么都由着贾珍一个人的性子来,什么都是一阵风儿的事儿。

当初贾珍看上了儿媳妇秦可卿,要死要活都不肯罢休。后来可卿死了,他不管不顾脸面,嚎啕哭个死去活来,嚷嚷着宁国府长房从此灭绝无人,丧事办得奢靡无度,比死了独生儿子还严重。

可还没过半个月,贾珍在襄阳侯之孙世袭二等男戚建辉家饮宴,看见了个会弹月琴的十五岁小姑娘好看,当即就拿自己府里的两个歌姬去换了来。

小姑娘一进门,贾珍就直接将其纳为侍妾,爱如珍宝,取了个跟他父亲贾敬修道前在家的小妾一样的名字:佩凤。

东府里上下皆知,贾珍当年便与他父亲贾敬的小妾佩凤有染,奈何贾敬忽然出家修道,便硬是叫人把一众小妾都送去了三清山,都当了道姑,算是敬献给了天上的三清老爷。

贾敬是当了神仙,神仙的儿子贾珍哪里肯罢休?

后来贾珍还跑去了三清山,可一看见穿了道姑装扮的佩凤,竟然全不见了当初粉香脂腻的妩媚,尤其还露出了一双穿着黑布双脸道鞋的大脚,竟然有一尺多长,登时转头就走。

从三清山回京城的路上,又买了个貌美妩媚的娈童带回家来,起个名儿叫培丰,宠爱无比。过了不到一年,就送给神武将军公子冯紫英了。

贾琏自然不要佩凤,大咧咧坐下,笑道:

“那就是说,除了佩凤这小美人儿,我要哪个珍大哥都答应?”

贾珍这人,挥霍无度、骄奢淫逸,做尽了荒唐事,人品相当有问题,但他可不傻。

甚至在贾家后辈儿孙里头,他还算是个有能力的,脑子并不糊涂。至少干起正事儿来,比贾赦和贾政都强。

此时贾珍拍拍自己的脑袋,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