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0章 有待商榷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1179 字 10天前

此时的方轶正坐在办公室内,忙了一上午,刚闲下来喝口茶水,王德友敲门走了进来。

“老王,咋情绪不高啊!”方轶半开玩笑道。

“别提了,年初我办的一个故意杀人案,被告人被执行死刑了。”王德友瘫坐在沙发上,无精打采的说道。

“就为这个?不至于吧!杀人偿命,没有法定事由的话,杀人犯被判死刑的概率是非常大的。我们团队每年都会接很多这类案子。”方轶不以为然道。

“我不是为被告人可惜,我是心疼他闺女,小丫头才八岁,就没了父母,关键是还要背债,被强制执行。”王德友的语气中充满了悲哀。

“八岁,被强制执行?”方轶瞪大了眼睛:“咋回事?”

“事情是这样的,被告人杀了他媳妇后,次日就将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收了对方八十万元房款,准备偿还银行的房贷和外债。

可他刚收了钱,还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就被抓了,钱被公安部门冻结了。买房的人已经签了合同,付了房款,见买房人被抓了,无法办理房产过户,就去法院起诉,想确认房子的所有权,法院认为他们双方签署的房产买卖合同无效,驳回了买房人的诉求。

房子拿不到,那就要钱吧,于是买房人又把被告人给告了,要求返还购房款,这回法院判了,支持了购房人。但是问题是被告人已经被执行死刑了,他的钱被警方没收了。

被告人夫妻有套房,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被告人的父母和女儿继承,但是被告人父母放弃继承,将被告人名下的财产都给了被告人的女儿,不愿承担任何债务。小女孩成了被执行人。

小孩子才八岁哪有还款能力,父母都没了,住在姥姥和姥爷家,据说她姥爷请了律师上诉,结果案子还是输了,结果小女孩被法院拉入了黑名单。”王德友说道。

方轶一怔:“那房产呢,不能拍卖了还钱吗?

即便有银行贷款,拍卖的钱不够还的,那还有警方扣押的购房款呢,既然案子已经结了,扣押的款项应该查明来源,不属于犯罪所得的赃款,应该返还。

故意杀人与购房行为是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刑事案子,一个是民事纠纷,既然房产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警方应该查明事实后,返还款项。毕竟这钱不是被告人的。

法院将小孩子拉入黑名单,我觉得这事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