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处于春夏交换的时节,白天烈日当头,工业大时代还未来临,头顶的臭氧层不够厚,这紫外线格外强烈。
幸好队伍一直藏在树林里,头顶的树冠遮天蔽日,倒也不怕晒爆皮。
50人的队伍,一半负责警戒,另一半保持训练,第二天再换班,在树林里呆了几天,倒也不觉得无聊。
类似这样的时候他们经历过很多次了,大家早已习惯。
来到老金沟附近已经有四天了,孔老二成功打入金场,成为一名金夫的同时,每隔一天晚上,通过老谭向外传递情报。
通过孔老二这几天传来的情报,朱传仁发现金场比一年前的规模扩大了不少,这不仅仅体现在金夫数量上,还有清兵的规模。
孔老二初步观察,清兵人数在60多人,但不是人人都配枪,持枪的清兵只占三分之一。
除了清兵外,各个掌柜手下还有十来个兄弟,也就是说,不算土匪的话,整个金场的武装力量超过了100人。
妈了个巴子的,不好办啊!
这也是为什么朱传仁一早上便皱眉头的原因。
“三儿,吃点东西吧,吃完再想!”
朱传武掀开帐篷门帘,手里端着托盘,有酒有肉!
朱传仁微微颔首:
“放那吧,我等会儿再吃。”
“吃点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朱传仁叹了口气,接过托盘,用煎饼卷兔肉,就着大酱吃起来。
他属实没什么胃口,吃的也是没滋没味儿,勉强填饱肚子就是。
人呐,总是向往新奇的东西,探索未知几乎是本能。
吃不起肉的时候顿顿想肉,可现在顿顿吃肉,又觉得太腻人,偶尔想吃点青菜。
虽然山里的野菜不少,但也不敢乱吃,任务在即,要是吃坏了东西,拉的腿肚子转筋,那还打个屁仗,投降算了。
“三儿,别愁了,咱们又不是没打过少对多的仗。”朱传武劝慰道。
“那能一样吗,咱们之前打得都是土匪,没经过专业训练,枪都端不稳的家伙,现在咱们要面对的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士兵,他们有战术素养,枪法也有准头,不一样,绝对不一样!”
朱传仁还是很谨慎的,倘若冒进,他们绝对会死的很惨。
朱传武挠头:
“俺不懂,俺听你指挥就是。”
“嗯,派去打探土匪消息的兄弟回来了吗?”
“还没呢,估计快了,4天了,也该有信儿了。”
正说着呢,帐篷外有人喊道:
“报告,三少爷,狗剩回来了。”
朱传仁眼中闪过精光:
“让他进来。”
话音落,一个半大小子掀开门帘冲进来:
“三少爷,二少爷!”
这小子长得黢黑,扔煤堆里看不出来的那种,不到一米七的身高,稚嫩的脸庞,看着也就十六七岁。
但实际上他比朱传仁还大两岁,跟传武同龄,只是因为家里穷,没吃过什么好东西,身体缺乏营养,所以长得比别人小,身体也很瘦弱。
可是谁也别小看他,打起仗来,就属这小子冲的凶,每次要不是朱传仁拦着,他总能冲在第一个,不要命的那种。
“狗剩,说说什么情况?”朱传仁迫不及待的问。
“是,三少爷,我伪装成附近村民上山采药,一共看到过三拨土匪,应该互相都认识,但分属不同山头儿。”
朱传仁点点头,跟他预料的差不多:
“知道一共有多少人吗?”
“不知道,我没敢靠近,从远处瞧,都不少于60人。”
朱传仁心中大骂草本植物,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得面对至少200人的对手,这可不是以少打多的问题,这是送死去了。
不行,绝对不能让他们河流一处!
想到这儿,朱传仁心里发了狠:
“传武,集结队伍,先灭他一波土匪再说!”
“是!”
老谭和孔老二有任务,不能参与剿匪,剩下的48个兄弟也不能全部投入战斗,还得留下一个小队以防万一。
不过够用了,单对单,这帮兄弟谁也不怵。
“狗剩,依你看,哪一拨土匪最好对付?”
“回三少爷,我觉得离我们最近的那一拨最容易对付。”
“理由?”
“这拨土匪人数最少,而且普遍年纪偏大,老远看过去,山上似乎还有不少女人,说明这帮土匪有家眷,他们肯定怕死!”
不愧是狗剩,能想到这一点,朱传仁觉得很欣慰。
“你带路,先拿这拨土匪热热身。”
“是!”狗剩一脸狂热,绝对是个战争贩子。
20分钟后,队伍整装待发,朱传仁站在队伍前列,开口道:
“这次咱们要面对的敌人太多,正面进攻容易吃亏,所以要分开攻击,逐个击破,有没有信心?”
“有!有!有!”
“好,出发!”
朱传仁一声令下,队伍开拔。
距离最近的土匪山头大约二十七八里,急行军的话不到3个小时就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