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元九年春,探索舰队在日本与岛津氏交易一番,又通过汪氏获取了不少大楚的相关信息后,便随汪氏船队一起前往大楚。
在当时,舰队于身份上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以大崋使团的身份——反正舰队中有王守哲、郑遵谦、李仙根等军队系统的文人,只要刘升通过电报远程任命,他们客串下外交使者并无不可。
另一种则是以海外商队的身份。
舰队不仅携带了不少大崋的“特产”,又从日本购买了一批特产,运送到大楚转手一买,肯定能赚到不少钱。
临时充当海外商船,没有任何问题。
但刘升思虑再三,还是决定暂时不引起大楚朝廷的注意,便让舰队以海外商队的名义前往大楚,继续搜集大楚的各种情报。
根据汪远洋所讲,大楚关于海贸方面,即继承了宋朝的一些经验,又相对保守些。
主要是设了广州、泉州、杭州、天津四大口岸城市,并在口岸城市设立市舶司,收取关税。
大楚国内之人若想成为海商,必须到市舶司进行报备,获得允许并得受海商资格后,才能出海经商。
除此外,大崋对国内各个注册海商经营的货品种类也有一定限制。
比如说不得将火枪、火炮等武器贩往海外,不得将铜等大楚国内稀缺资源贩往海外。
对于外来海商,就没那么多要求了。
因为外来海商往往是从海外遥远之地而来,并不了解大楚情况,自然是运来什么就卖什么。
但是,外来海商的海船只允许停泊在港口特定区域,货物也只能在口岸的特定区域售卖。
而不论是国内海商,还是海外海商,都会被大楚市舶司抽取较高的商税。
就封建王朝而言,大楚的海贸制度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甚至还要超过大清。
然而再好的制度终究要人去执行的,当吏治出现问题,很多政策都会被贪官污吏蛀蚀出一个个漏洞,乃至扭曲成为害民害国之政。
比如说大楚不允许贩运火枪、火炮到海外,可是日本却已经有火炮了。
王守哲在与汪远洋的交谈中旁敲侧击,得知大楚水师将领如今都只知道搞钱,大多数都是样子货。
所以,大楚如今海禁废弛,不仅走私猖獗,而且周边还活跃着大大小小不知多少股海盗。
早在好几十年前,火枪、火炮等原本独属于大楚军队武器,便在国内贼匪以及海盗之中流传开了,自然会被人贩卖到周边的高丽、日本、越南等国家,以谋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