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潭州十年(1)

当天下午我们收拾好行李,便踏上了去往潭州的火车。

对于潭州的陌生,不光是在地域上的陌生,还有风土人情、饮食文化以及语言交流方面。

到了潭州之后沈晓芸跟我们说,外来人口想要落户起码得在潭州定居,而定居的条件就是要么在潭州有正式工作(所谓正式工作是指单位上会给你缴纳至少五险)、要么就是得在潭州有套房。

工作,我们上哪儿有工作,我这个年纪去工作谁敢要?那纯属犯法的事情;金儿呢?她那个德行,工作是不可能工作的。

那么,就只剩下买房这个办法了,按照沈晓芸跟我们说的,这时潭州的房价不过二十来万,她的建议是我们租个房,让金儿在这边工作一段时间就可以落户了,她会给工作单位提供金儿的临时身份证明。

可谁曾想,金儿不仅不想去上班,甚至还不想住出租屋,于是跟我说:“前段时间给你的那枚镯子,你还没卖吧?”

我这才想起来这回事,还好那枚镯子一直被我妥善保存在我背包里,不然不仅金儿要拧下我耳朵,恐怕我自己也无法原谅自己。

关于我目前的资金情况,包括周蓉留给我的那些,我也查了一下,灵异调查科给我的酬金是两万元,加上二叔留给我的为数不多的积蓄只剩下两万一千块钱;周蓉的积蓄加上她的拆迁款,现在是二十三万。

我有些无语,一共二十五万块钱,买了房子再算进去装修买家具的钱,那还剩个屁啊,这镯子要是不卖,买了房子以后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对于金儿的要求沈晓芸也有些无可奈何,她向我要了那枚镯子,她想看看究竟有多值钱。

我把镯子给她,她在手里反复打量了一下,问道:“这个好像不是现代的东西?民国的?”

“宋朝的。”金儿说道。

我不知道宋朝的古董有多值钱,沈晓芸对我问道:“宋朝的古董,你准备卖多少钱?”

我看她那个表情,这古董应该很贵,如果我说几千估计有点丢人现眼,但是十万又太多了,于是我说道:“五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