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懒洋洋地聊了一会。吴宇要去看冼世平准备的晚饭怎么样,必竟这是它到营地的第一顿饭,他得看看。
如果冼世平的手艺,能征服西方人的胃,他准备长期雇佣冼世平。鲍威尔太太只会做家常菜,添一个中西餐都拿手的厨师,是个不错的选择。
吴宇在福克思兄弟一片不怎么正经的恭喜声中骑马离开。他心里得意地想,嫉妒死你们。
当吴宇找到后勤队伍时,刚成为牛仔的小伙子们,已经到达了预先侦察好的营地,开始扎营。
营地的位置很好,扎在了一条小溪边。溪边有几棵小檞树,而且草长势很好。牛群赶路溅起的灰尘,正好被挡住。营地在牛群的前锋位置不远处。把后勤营地安置在这里,按牛群赶路的速度,后勤营地至少可以三天不搬家。
吴宇刚从马上下来,走进营地,就被小琼斯拦住。小男孩手里抓着一把黑豆,带着热切的眼光把手伸向吴宇:
“老板,你尝尝。”
“冼厨师炒的黑豆真好吃。”
吴宇从小男孩手里,用指尖撮了几粒黑豆,放到嘴里嚼了两下,一股淡淡的咸味入口,越嚼越香,味道很不错。
吴宇咽下黑豆,点点头评价:
“好吃,比我烤的好吃。”
旁边的几个坏小子,一边干活,一边偷笑。吴宇知道他们在笑什么。
吴宇和秀宝,都有个喂马的习惯:他们会生一堆小火,在火上架一块石板。把黑豆放在石板上,慢慢烤熟。然后用烤熟的黑豆,每天喂马十二粒。
这样烤熟的黑豆,虽然也没有了豆腥味,味道不错。但是还有黑豆淡淡的苦味,而且豆子很硬,很难咬破。不像冼世平炒的黑豆,酥脆还有盐味,当然要好吃。
吴宇的这个习惯,来自于正黄旗神机营的传统。是他训练时,和老兵学来的。正黄旗神机营,从清朝立国以来,一直就是皇帝的近卫。正黄旗神机营的满族战士们,享有最好的武器装备。
正黄旗神机营,是皇帝手里的最后一张底牌。战士们护卫皇帝,不是不打仗,而是要打最难打的仗。正黄旗神机营出动,要么敌人死光,要么自己死光。除了胜利,没有什么能让战士们停下马蹄。
正黄旗神机营的战士,是精锐中的精锐。战士们的马,也都是优中选优。
正黄旗军中的军马,不用军中普遍装备的矮小的蒙古马。虽然蒙古马耐粗饲,有耐力。但蒙古马体型太小,肩高低。在骑兵接战时,会被骑着高头马的敌人压着居高临下的打,很是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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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黄旗神机营军中,配备的是清一色的新疆马。此马由蒙古马与天山马的后代杂交而来,原产于喀什地区,军中称喀什马。
喀什马肩高平均一米七,胸阔腿长。而且腿部粗壮,蹄子大,能有效避免马冲锋时踩到小坑里,别折马腿。阿拉佃马种的腿就细,脚踝也细,容易踩到小坑中折断马腿。所以阿拉伯马在沙漠中表现很好,但在草原、平地和山地,则在军中表现不佳。
喀什马负重高,速度快,耐力好。性格温顺聪明,服从性强,训成后是极好的军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