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 逐步发展

其中有明朝永乐到万历年间档案十几万斤,明末崇祯、清初顺治到宣统的档案十四万八千多斤,大部分明朝档案后来被纸商买走全部化为了纸浆,还有一部分是罗振玉买走,之后甚至转卖给了日本人松崎,有幸保存下来的极少部分几经辗转分别藏于北京和台湾。

这批档案现在还在抢运,预计还要一个月才能运完。已经开始组织学者整理了,其中不仅揭示很多湮灭的明朝历史真相,还记载着很多满清罪恶,满清不少罪行都是自己在官方史料中当作功绩炫耀的。还可以作为线索顺藤摸瓜,从很多私人文集中挖出很多东西来。

从1913年到1922年,北洋办理所谓“诋毁前清”、“污蔑皇族”案件超过2000件,数量上远胜满清文字狱。《清史稿》是大量满遗“学者”编写,污蔑反清势力,有这批档案在手,研究清史的人就只能南下,如果满遗还这么放肆,就会绝不客气收拾他们。

为了将来打预防针,中国经济史专着也出了很多本,美国占据菲律宾以后,曾整理了西班牙在菲律宾三百年的历史档案翻译成英文在美国出版,全汉升后来就是以这批档案为史料依据成为研究明清经济史的名家,论证晚明开始海上贸易之发达。

现在也提前下手研究晚明海上贸易史了,还涉及更早的时代,论述中国从战国开始就市场经济发达。马克思主义“封建社会”的经济特征是自然经济,先论证中国早就提前摆脱了自然经济,以后这门显学兴起,就不会再出胡说秦以后是“封建社会”的乌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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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教育里还有一项重视的法学,与北洋法政学堂重视宪法学不同,南方更重视的刑法和民法,这是立宪的迫切需要,而且不只限于现代法学,对清律的研究比重更大,聘请了许多前清官员的幕僚师爷来讲解,主要是为了处理南方各地的民间案件。

晚清自从太平天国、捻军起义、东南互保、辛亥革命时各省独立一系列变故以后,很多地区实际上早就脱离了满清统治,自身难保的满清朝廷和地方政府根本无暇处理太多民间的民事和刑事案件,造成了很多地区事实上的无法无天,豪强可以为所欲为。

后来宣传的那些所谓“封建地主阶级”罪恶其实就是这种半无政府状态下无法无天的举动,建立私人武装、滥用私刑、鱼肉乡里、欺男霸女等恶行,很多即使按满清的法律也是要严厉制裁的犯罪行为,开设这种法律学科就是为收拾他们作理论知识上的准备。

以后要下手洗涤这些社会污泥浊水时,一切都会在法律审判的框架下进行,杜绝混淆视听的以出身杀人行为,经济、舆论、法律手段多管齐下不难肃清这些不法现象,当然如果遇上豪强武装反抗甚至攻击政府那就更简单了,直接以叛乱罪名剿灭,正好训练实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