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晓禾不知道陈致远看过自己的笔迹,但是,她清楚,一个小学文化的自己,能写出这么好的字,很可疑。
她年轻的时候写字的确不行,文化素养更是不高。
前世,她也是年近三十,家庭事业都稳定了,而且也慢慢有了要多学习文化的意识,这才又重新去上了学。
字呢,因为要经常签文件,她好面子,不想字太丑,很费了一番工夫,才慢慢练出来的。
“你这字写的挺好。”陈致远原是怀疑她,结果对上她清澈明亮的眼睛时,反而有种偷窥的心虚,连忙夸道。
夏晓禾扬唇一笑,“是吧?那是你没看过我以前写的字,难看着呢,现在这字可是我练了好久的呢。”
她还特意将信纸拿起来打量一番,得意道,“被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现在的字的确也能入眼了。”
陈致远被她这番小得意逗笑了。
原来是专门练过的。
那是从自己复习备考的时候就准备的吗?
她是觉得自己要是考上大学了,她一个小学生跟着他会不般配,所以私底下下了苦功夫来练字的?
陈致远心头莫名一阵感动!
“晓禾,喝水吗?我给你倒点热水来?”
“哦,谢谢啊。”晚上那麻婆豆腐有点咸,她确实想喝水呢。
陈致远应了一声,出去倒水。
夏晓禾自顾自给家人写信。
一夜无话,第二天,吃过早饭,陈致远说去邮局寄信,并且要处理点事,大约中午回来吃饭。
陈致文先将轮椅拿到楼下院子里,再背着陈父下楼,之后,推着轮椅上的父亲,一起去钢厂上班。
昨天陈父去厂里,同几个技术科的老伙计一起研究了那坏的几台机器,多是零件老化或者坏了。
但是,这机器年代久远,如今零件不好买。
他们商议了一番,打算请机械厂帮着加工,于是,昨天下午回来,陈父都在房里忙着画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