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无声的笑了:原来没有主角光环,没有外挂虎形坠,你易小川连高要的十分之一都不如!
之后一段时间,高要在咸阳城吃吃喝喝体验大秦风味。易小川东躲西藏,偷鸡摸狗活的无比艰难!
找活吧,没人愿意用瘦成麻杆的他。要饭吧,比不过其他乞丐,毕竟人家还有些才艺在身上的,什么卖唱啦之类的。因此以往被家里娇养的小少爷如今混的连乞丐都不如!
更值得一提的是,易小川在穿来秦朝的第二天,发现自己的老二缩小到三岁男孩的大小,整个人都差点疯魔了!提着裤子又哭又笑。然后因为行为太过变态又喜提周围人都一顿毒打!
这辈子高要的任务真的特别简单,只要盯紧易小川就好了。至于太监,这个世界也没人有能力把他变成太监。而不让爱自己的人因为自己死去,那就更简单了,在芙蓉成为高要的瞬间,那些和高要易小川有关的历史就已经发生改变了!
……
大概是在咸阳城活不下去,也不想进宫当太监的易小川离开了咸阳城。高要啃着今早才在小贩那里买的梨子远远的跟在他身后。
兜兜转转,易小川还是遇见了刘邦。不过这次他们可没有什么拜把子的情分!而是直接被刘邦转手卖了,让易小川顶替自己去做苦役!
高要在暗处看着易小川因为一个馍馍被刘邦卖了的场景,差点笑出了声:哈哈……这刘邦简直太秀了!
秦朝劳役虽然还是很人性化,但也不是易小川这个只会摄影的弱鸡小少爷能坚持下来的!所以就形成了每天一个挨鞭子小技巧!一天,不是在挨打,就是在饿肚子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