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宁笑得脸都要僵了。
靠!她都这样说了,走不走的,给个反应啊?
装什么深沉?
文二的眼神很是复杂,像是并不相信她会这样说一般。
就在岳宁绞尽脑子思考再说点什么时,文二抬眸沉声道:“身契。”
岳宁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文二不耐烦又道:“卖身契不给我,我怎么走?”
岳宁一怔,不合时宜地想着:他吃炸药了啊?
在原主记忆里,文二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冰山美人,就算是生气也只是拧着眉不吭声。
怎么一晚上的功夫,突然就有了人气儿了?
岳宁想不明白,文二冷眼扫过去,她顿时一激灵。
“卖身契是吧?等着,我这就去给你拿!”
当时让文二入赘时,他并不同意,最终是在文老爹的做主下,将文二卖给了岳家,身契在岳二福那收着。
岳宁说完便转身往外走,刚走了两步,想起自己习惯性压在枕头下的手机,又悄摸退了回来。
由于紧张,岳宁收手机时动作太大,直接连带着文二的枕头也扯到了一边。
枕头底下,明晃晃的一把已经出了鞘的剑。
“……”
靠!就是梦里那把剑!
岳宁惊恐地看了看剑,又看了一眼面露杀意的文二,瞬间掉头就走。
真服了!
谁家好人睡觉枕头底下放剑啊?
而且他一瘸子,怎么会有这么不符合人设的东西?
*
农历六七月份酷暑炎热,却正是收稻谷的时节。
石羊村的农户们,太阳还未升起便已经到了地里忙活,趁着这时地里还算凉快,干到辰时日头变得热起来才会回家吃早饭。
天色刚蒙蒙亮,岳二福一家拿着农具在田里忙活起来。
岳二福和岳平负责割稻子,葛氏和刘秀秀负责搬运和规整。
家里人口少,大人全去地里了,做饭的事便轮到了才十岁的岳明德身上。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就连四岁的岳明珠也早早地起来,端着小凳子坐在厨房门口摘豆角。
岳宁风风火火跑进院子,吓得岳明珠一哆嗦,连忙噔噔噔跑到进屋。
“哥、哥!强盗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