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
他在老宅养了一条狗。
是一条大型犬,品种是金毛。
这种狗相对温顺、聪明。
主要是为了看家护院,由于黑陶缸的秘密,所以狗比人好用。
秦云在它身上安装了警报器,一旦有异动,秦云的手机会第一时间接到通知。
他为这条狗,取名为大橙子。
时间流逝。
三日匆匆而过。
这一日。
风雪城内,七千将士整装待发。 大佬归来,薄夫人马甲遍布全球
烈云曦在阵前,做着慷慨激昂的战前总动员。
这一战的目的,是打败袁淳罡,拿下云澜城。
为凌燕将军报仇。
解救云澜城数十万人于水深火热之中。
袁淳罡残暴,更兼以贾博龙为首的豪门世家和商人集团,都在压榨城内百姓。
总之。
一番演讲过后,将士们无不义愤填膺,斗志昂扬。
“出发。”烈云曦跨上骏马,带着七千将士,浩浩荡荡的,自北门而出。
七千将士,相当于风雪城全部的精锐兵力了。
剩下的两千余人,基本上都是民兵,他们在徐百年的带领下,担当起了守城的重任。
这一战。
烈云曦甚至没有携带任何的攻城器械,带她带够了粮草。
很明显,这将会是一场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