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的房顶上,朱马用他略有残疾的左手伸到口袋里,拿出一张已经啃了一半的面饼,咬了一小口含在嘴里,重新小心放了回去。
他就是让一百多特种兵束手无策的顶级枪手,莫桑比克政府军看守太特机场的保安部队的一员,一个月薪只有二十五块龙元的普通士兵,一个放羊娃出身的炮灰。
没有人知道他的枪法有多准,因为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士兵,胆小怕死,每次作战都躲在战友背后,跟着大伙一起胡乱开枪,却从来没有打死哪怕一个人。
他的子弹,只会射向天空飞翔的小鸟,草地里辗转腾挪的野兔。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反对派里有他从小的玩伴,有他同村的族人,有他亲弟弟。
二十年浑浑噩噩的军旅生涯,让他的左手变成了残疾,二十年的大小战斗,让他学会了生存的技巧。
悄然探出头去,迅速观察了一下外面的动静,就立刻缩了回去,迅疾往旁边角落里爬去。
打一枪换个地方,被他升级到只要有暴露的风险,他就会转移阵地。
今天他第一次杀人,感觉跟打死一只兔子没有区别。之所以开枪,因为他看到了那些敌人攻击了安保部队宿舍,里面有他的好朋友,好兄弟,所以他愤怒了。
“朱马……东边好像有动静。”守护油库的一共六个人,现在都做了朱马的观察手,哪里有危险就会呼唤他去。
朱马闻声如同一只大马猴似的爬着跑了过去,很快从维修孔里下到库房屋梁上,他的战友躲在木柱子后面,朝半开的窗户指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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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马顺着他指点的方向看去,夜幕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正朝仓库慢慢蠕动,却看不到人的影子。
“慢慢推,别散架了。”科恩用肩膀抵着推车,努力往前推,嘴里还在嘱咐队友。
如果是龙国人,一定都认识这是个啥玩意。
抗战片里,战士们顶着八仙桌,上面覆盖了湿漉漉的棉被,覆盖一层土,再覆盖一层棉被,如此三层,不要说步枪子弹,机枪子弹打在上面也不管用。
内维斯挠头不已的时候,只得将那个教他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典故的家伙叫了过来。
将困境说了一遍后,那个龙国士兵仿佛看到了一群笨蛋长官似的翻翻白眼,指着旁边一排垃圾车说道:“用这玩意当掩体啊,只要接近油库,什么狗屁狙击手都没用了。”
于是,在他的指导下,一个由六辆垃圾车组成简易的移动碉堡就完成了。只是空间狭小,里面只能藏五个人。
简易碉堡看上去很完美,推起老吃力了。如果不是车辆用木棍连接还算结实,车子跑偏的问题就会让他们愁白了头。
朱马不认识慢慢接近的是个什么东西,不过他的战场敏感度非常高,知道这玩意肯定不是好玩的。
举枪射击,连瞄准的多余动作都没有,因为这把破旧的AK47已经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所以他射击就跟以前用石块砸羊一样简单,准确。
“砰……”子弹准确打在推车上的棉被,一股水分滋滋汽化的声音响起,把推车里的人吓了一跳,全部吓得蹲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