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亮出最新款的“玫瑰金镯子”,动作麻利给他戴上。
这是正常程序。
假如发帖人不是他,他是被污蔑的,那么他是受害人,他们会安慰他,会尽快把发帖人找出来。
但他就是发帖人啊!
他发布的是违禁内容啊!
并且他还言之凿凿在底下说明了时间地点人物——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说明了收了钱!
还晒出了收的钱的照片。
和他们一块儿出警的技侦科同事,刚才已经检查过了,帖子里的图片、视频都是真的,不是AI合成。
帖子就是他的这台笔记本发的。
晒出来的收钱照片也是真的。
收了钱,那就是交易!
发布违禁内容,涉嫌黄涉交易,这不仅是违法,还是犯罪。
(违法和犯罪是有区别的)
不抓他抓谁?
“不是,警察叔叔,我是冤枉的!”
“冤枉不冤枉不是你说了算。”
警察叔叔还算给他留了面子,让他拿了件外衣搭在大金镯子上。
苟冬希被带走了。
虽然他走的时候有衣服盖着手铐,可是当时他有舍友在宿舍啊!
舍友的眼睛和耳朵又没瞎没聋。
和大脑连线的嘴巴也没失去应该有的功能。
于是他更火了。
名声?
本来就不咋样的名声又臭又烂,谁提到他都是用“那狗”代替名字。
苟冬希进了羁押所。
他哭天抹泪大叫冤枉,可证据确凿他冤枉个屁。
他以为他的人生变灰暗了,其实并不是。
这才是开始呢!
标题都说了“人言可喂”,正餐马上到。
他说过的话,将会变成各种各样包括不限于米田共味、死老鼠味等等味道进入他的嘴巴,冲击他的肚腹。
然后,一一实现。
羁押所那可是个好地方,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苟冬希进了这里,那就是大米掉进了老鼠缸,好日子来啦。
他咒骂青青那什么,他就享受到了里面老大对他的那什么。